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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公司税案庭审今天结束 月底前将宣判

2003-12-16 9:38 北京晚报·邱伟 【 】【打印】【我要纠错
  15日午后,随着审判长手中一声槌响,晓庆公司税案庭审落下帷幕。根据刑事案件的审限,预计此案月底前将一审宣判。

  15日上午,控辩双方围绕晓庆公司和靖军偷税罪名是否成立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此前的3天,双方就52项指控罪行进行了举证和质证。对于实际耗时比预计的审理时间拖延了半天,几位辩护律师表示早有心理准备,因为控方的证据材料非常多。据了解,此案开预备庭时双方就花了足足两天时间交换晓庆公司的大量财务证据。律师们坚持认为,控方证据虽然比较充分,但尚不足以定罪。今天的庭审中,晓庆公司总经理靖军、公司诉讼代表人阿峰以及4位辩护律师各自为两被告作了无罪辩护。

  对于案件的最终结果,几位律师出言谨慎,均表示一切以法院判决为主。根据《刑法》关于危害税收征管罪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采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将被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如果靖军罪名成立,最高会被判7年;如果晓庆公司罪名成立,最高可面临4200多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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