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地方税务、财政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工作配合,加强土地税收管理。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强化土地税收管理,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税收的经济调节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措施。
《通知》指出,各级地方税务、财政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税收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共同研究强化土地税收征管的办法和措施,通过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办公等各种形式沟通情况和信息,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税务和财政部门提供所掌握的地籍资料和相关地价资料,对于通过征用或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及出租土地使用权或变更土地登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办理用地手续后,应及时把有关信息传递给当地的地方税务和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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