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地税稽查局把征管作为推进“一级稽查”工作的落脚点,全面加强查前、查中和查后的各个环节的监控,有效地促进了“执法型”稽查的顺利推进和税收的大幅增长。据统计,至2002年12月30日止,全年共查补各种税费及滞纳金3199万元,立案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在10万元以上的50多起,为全市税收任务的完成和税收秩序的好转,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该局在稽查前,将异常申报户、举报偷税户、纳税“钉子户”等作为查处的重点,对欠税不缴的欠税户坚决采取划缴、查封、扣押、拍卖等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对重大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公告,对阻碍税收执法的,移交公安税侦进行处理,达到查处一户威慑一片、查处一个行业整顿一个行业的目的。如某家餐馆经查两年从未缴税,也不主动办理税务登记证,该局及时进行查处,不仅使这家餐馆主动办了证补了税,而且也使周围的8家餐馆主动缴了税,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年被查单位主动补税1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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