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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地税积极推进“阳光税务”

2002-10-28 11:53 毛庆有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吉林省地税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创建全省政务公开高标准示范单位的任务与措施,推进“阳光税务”工程,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

  1999年,吉林省地税系统开始建设“阳光税务”工程。他们把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纳税定额、税收减免、税务违章处罚、税务服务标准及工作纪律、纳税人的权利等向纳税人公开,并向全社会公开八项承诺,在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站式”办税和“首问、首办”责 任制。

  吉林省地税局提出,政务公开工作必须与时俱进,提高政务公开的标准。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系统、全面、统一、规范,应该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部公开。不仅要实现办事的条件、要求、程序、过程的全部公开,而且要实现办事结果、处罚结果、责任追究结果的全部公开,在三年内逐步形成以网上公开为主导,以各种宣传媒体公开为辅助,以便捷、及时公开为补充的政务公开体系。为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吉林省地税局近日下发了《吉林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吉林省地税系统行政事务管理公开实施细则》和《吉林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