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医院对纳税不重视,所得的培训收入税款流失一年估计超过百万元。
近期南京地税稽查局对非营利性医院的专项检查中发现,非营利医疗机构进修培训收入纳税情况不佳,未按规定纳税的问题是在省、市、区级及专科医院中普遍存在。检查人员在对南京市某著名医院进行稽查时发现,该医院2002年接受进修人员400余人,按每人每年2500元收取进修费用,一年取得的进修、培训收入大约在100万元左右,但这部分收入未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在对其他大型三级医院的纳税检查中发现类似情况。按税法规定,医院取得的培训收入应缴纳各项税收,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南京市现有市级三级医院19家,以每家医院每年100万元进修收入测算,仅市级医院进修收入每年大约流失税款60余万元。加上其他各级各类有此项业务收入的医院,税款流失估计一年将过百万。”2000年医改启动后,医疗机构由其性质、社会功能和承担的任务不同,分营利和非营利性机构。其中大型医院一般均为非营利性机构,可以结合临床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对该项收入应纳税的政策大部分医院不重视、不学习,甚至得知要纳税后还表示不理解。
大医院培训收入纳税有“黑洞” 流失税款年超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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