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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投诉20个工作日内处理

2003-9-3 8:56 新快报·张黎明 王宏志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获悉,广州地税登记办税出台了“十规”,对实行全工作日对外服务、投诉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定承诺,纳税人凡署留真实姓名、电话的,在20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该局表示,这是自广州市政府颁布《广州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后所制定的《广州市地方税务登记办税服务十项规范》。 

  来自最新的消息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已计划将此规范在香港推介,作为广州市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服务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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