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缓解非典对部分行业造成的经营困难,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再次调低了部分行业的“三费”,包括堤围防护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标准。
具体措施包括,对餐饮、旅店、旅游业、集贸市场、娱乐业、航空企业、公路客运业、水路客运业等行业的应征堤围防护费减按60%征收;对娱乐行业征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央所属企业全免,其他企业减按50%征收;对饮食业、旅店业、民航的旅客运输业和旅游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娱乐、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应征教育费附加减按50%征收。
此次调整时限为2003年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的堤围防护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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