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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规定:果啤也应征收消费税

2005-4-29 9:47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在给陕西省国税局的批复中指出,果啤属于啤酒,也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税务总局表示,果啤主要成分为啤酒和果汁。尽管果啤在口味和成分上与普通啤酒有区别,但无论是从产品名称,还是从产品含啤酒的本质上看,果啤均属于啤酒,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啤酒每吨计征消费税2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