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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税务代理收费标准代办税务登记每次50元

2003-10-9 8:58 华西都市报·龙刚 罗尧 【 】【打印】【我要纠错
  四川省物价局、国税局和地税局日前制定了四川省税务代理机构收费管理办法及项目标准,其中10万元以下注册资金的客户,代办税务登记、变更、注销,每次每户50元。

《办法》规定,税务代理必须遵循自愿委托原则,各级税务机关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强制纳税人委托代理,对纳税人自行办理涉税事宜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怠慢、刁难纳税人或拒绝办理涉税事宜。

税务代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议定。税务代理机构对破产企业、特困企业、残疾人、社会福利企业和其他确有困难的纳税委托人,应适当降低收费或减免服务费。

主要收费项目及标准

■税务咨询按正、副主任税务师每小时100至150元收费,注册税务师每小时80元,注册税务师助理每小时50元(简单政策法规咨询免费);

■税收策划按注册资金或受益额的2-3%收取;代办税务登记、变更、注销,10至50万元注册资金的按100至2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的按200至400元收取;

■代办发票手续,个体户按每户每年50至200元收取,企业营业额100万元以下,收费不超过500元。营业额在100至500万元,按500至1000元收取。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按1000至2000元收取;

■代办纳税申报(含延期申报、代缴税款),按月营业额的千分之1.5收取;

■代办出口退税,减、免、抵、退、缓缴税款及申请审批手续,50万元以下,每年每户按2%收取。50万元以上,按1%收取,起点为每年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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