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虚假税务登记将被重罚

2004-1-13 9:22 成都晚报·赖庆媚 【 】【打印】【我要纠错
  昨日,记者从税务部门获悉,从2月1日起,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凡是虚假登记者,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热词: 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