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日至2日,中美关于美向WTO诉我集成电路增值税案的第四轮磋商在北京举行。通过磋商,中美双方于7月2日晚就集成电路增值税问题达成谅解,并拟于近期正式签署谅解备忘录。美方将在谅解备忘录签署后撤回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诉讼。谅解备忘录签署后,中方将适当调整集成电路增值税政策。根据谅解内容,享受增值税政策的中国集成电路企业及产品将继续享受该待遇直至2005年4月1日。
取消退税在意料之中
对于中国最终放弃出口退税的结果,曾经力主不可在该问题上对美国让步的IT评论家方兴东以“不熟悉半导体产业”为由回绝了记者的采访。但其他许多专家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采访时,都表示对此不感意外。有专家指出,就个案来说,我们作出了让步,但谈判总是牵扯着很多关系,不能孤立地来看;而且,这是在和美国谈判,如果和日本、韩国谈判,情况自然不同。
中国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的臧立也表示,“涉案金额不大。就是早先国家给国内芯片企业出口退税时,政策也并未得到彻底的执行”。2004年5月,中芯国际董事长张汝京也曾表示,若中央撤销芯片厂的退税优惠,公司今年只会少收170万美元,影响不大。
产业政策需注意“临界点”
尽管如此,一位熟悉谈判内情的我国官员也指出,“从谈判技巧来讲,(作出让步)有相当国内因素。在3月美国将案件诉诸WTO前,我国官员就曾对美国官员称,中国在这个问题上不可能让步——这等于在谈判前就向对方给出了我们的底牌。实际上,当美国提出我国的做法违反了WTO规则时,我国可以通过双边磋商,进行澄清,摆出我们的理由,对美方进行说服。但是,美方知道我方底牌后,干脆在没有经过充分谈判的情况下就借助WTO程序。我国作为一个WTO新成员,在规则应用上肯定没有美国纯熟”。美国全国制造商协会负责人对这一协议的赞赏或许也证明了这一点:“这表明中国不会把所有单一贸易问题交给世界贸易组织解决。中国本可以在明知自己不对的情况下,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程序将事情拖上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但它没有这么做。”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研究院的李光辉则反思指出:“其实关于对重要行业的补贴,无论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世界各国都在做。关键是要掌握技巧,政策要有个‘临界点’。”英国《金融时报》10日刊登题为《中国改变其鼓励芯片制造商的方法》的文章也在给美国打“预防针”:“在美国的强烈要求下,中国取消了给本地半导体制造商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它正在制定新的政策来支持国内的半导体生产企业,而且其支持力度要比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更大。新政策可能在几个月后出台。”
中国适当调整半导体增值税政策 新政策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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