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今天在此间建议,在今后五年以内,将中国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步提高到百分之二十以上。同时将纳税人的非税财政负担降至最低限度。而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在于加快税费改革,规范财政管理。
参加第二届华商中国投资论坛的刘佐解释说,中国税负水平不够合理。从宏观税负水平来看,存在着名义税负偏低,实际财政负担过重的问题。从一九九四年到一九九八年,中国的名义宏观税负水平只有百分之十一左右,到二00四年逐步上升至百分之十七左右,在国际上处于较低水平。但是由于存在着大量的非税负担,据测算一些纳税人的这部分负担已接近或超过了税收负担。
按照他的计算,加上社会保险费,目前中国税收占GDP的比重大约在百分之二十二左右。因此,他建议,现在干脆把名义税负提高到百分之二十以上,同时要严格限制各种非税负担,从而提高经济发展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
从微观税负水平来看,刘佐认为存在着法定税率偏高、实际负担率偏低的问题。例如,增值税、营业税等主要税种的法定税率已显偏高,但税务机关的实际征收率和纳税人的实际负担率并没有那么高。
对于中国税制存在的种种问题,刘佐认为现行税制已明显落后于经济发展的现状。一些十年前,甚至几十年前制定的税法,已远不能满足实际发展需求,因此必须尽快改革。
刘佐:五年内将中国宏观税负提高至两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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