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困难再大,也要千方百计地保证国家税收。这是胜利油田领导多少年来常说的一句话。他们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从1962年9月23日,胜利油田在山东省东营市境内打出当时全国日产量最高的一口油井——营2井,并开始大规模勘探开发到如今,已整整40年的时间,胜利油田累计生产原油7.45亿吨,累计上缴利税(费)856.87亿元。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胜利油田稳居山东省“百强纳税企业”第一名;2001年实现利税141.14亿元,其中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达到99.58亿元;今年1月~10月,胜利油田累计实现税收505242万元,其中增值税347696万元,消费税10431万元,企业所得税147115万元。
为了全力支持、配合当地的税收工作,2000年5月胜利油田改制之后,专门在两大公司的财务部门设立了税务科,在各二级单位设立了税务专管员,制定了税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当地国税机关联系沟通,并就税款实现、资金调度等情况,及时向国税机关通报信息,月月按期申报纳税。为在全油田形成依法纳税的责任意识,两个税务科每年都定期组织举办税收知识培训班,并针对税法的具体运用情况进行深入座谈。他们自编了税法知识宣传手册,定期出版《胜利税务之窗》杂志,下发到有关人员手中,让他们及时掌握税收法规。
胜利油田前十个月实现税收五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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