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月1日起,我省国税系统对全省个体工商户销售应税货物和提供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进行了两次调整,起征点调高后,截至2004年3月31日,全省共有18.7万户个体工商户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实际减少增值税收入1.51亿元。同时,对那些吸收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我省各级国税机关为其办理了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据统计,共有1048户企业获得1.78亿元所得税优惠照顾,这些企业累计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超过1.2万人。
另外,安徽国税对下岗失业人员实行了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优惠。据统计,目前共为8181户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优惠,累计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7.38万元。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使得我省许多下岗失业人员重新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实现了“二次创业”乃至“三次创业”,切实发挥了税收帮扶再就业的作用。
为优化涉税服务,全省绝大多数地方实行了涉税事宜首问责任制,推行了文明办税限时服务制度和特殊事项全天候服务制度,还有一些地方专门开辟了办理“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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