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全国税务系统各级机关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1+3”的工作思路,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争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优秀税务工作者”等活动,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据统计,在2003年1月,中央文明委表彰的1048个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中,全国税务系统有95个单位分别荣获“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月,在全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表彰的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巾帼文明示范岗”、“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中,税务系统又有8人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8个单位被授予“巾帼建功”先进集体、107个单位被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1人被授予“三八红旗手”、7个单位被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等称号。这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涌现,充分展示了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果,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税务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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