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查处一起账外经营偷税案
日前,深圳市某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将17万多元的税金和罚款交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国税分局办税大厅。据了解,该公司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直接销售到广州一家化妆品贸易公司,双方大部分采取现金结算的方式进行交易,采取账外经营,从而达到偷税目的。经税务机关查明,该化妆品公司从成立至今不到2年时间,采取账外经营隐瞒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达40多万元,偷逃国家增值税、消费税共计11万多元,并处罚款57831元,合计1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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