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正在腾出更多财力,用于支持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市场主体和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公平和相对宽松的财税环境,以建立有利于经济自主增长和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现在我国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所得税制。虽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相同,但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比内资企业实际税负低10个百分点左右。
在改革开放初期,这样做虽有失公允,但有利于吸引外资和扩大开放,是必要的。但是,目前我国改革开放已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更加开放,内资企业税收负担比外资企业高,既不利于平等竞争,也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要求。必须要尽快完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把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合并起来,在适当调整税率的同时,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促进公平竞争。
可能有人担心内外资税收统一后,税收的增幅会下降。几年前财政部就制定了有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并轨的完整方案,但最终没有下决心。原因是根据估算,如果实施并轨,将造成数百亿元的税收减少,财政部担心当时的财政状况承担不起。其实,在这方面我们不能算死账,应该算活账。改革总是有压力的,但不要怕,因为税改推进后税收制度会逐步完善,改革的成果就会逐步显现出来。2004年5000多亿元的税收增长就是一个证明,这是税务制度十年改革成果的一次释放。
由于目前中国的投资环境被全球看好,即使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也并不能影响外商对中国投资的信心,何况还有个过渡期。中国是一个稳定、欣欣向荣和充满发展潜力的国家,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市场机制和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不会影响外资企业到中国投资的积极性。也可以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已经迫在眉睫,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不能再拖了。
在税制改革过程中,财政部门还积极推进增值税的改革。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时,我国处于通货膨胀的状态之中,生产型增值税符合当时经济和财政发展实际,有利于控制投资。但对治理通货紧缩而言就是逆向调节,会影响企业投资和技术改造的积极性,不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时至今日,生产型增值税已不符合国际潮流,目前,全世界只有中国和印尼两个国家还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
现在有些人对将生产型增值税改成消费型增值税有两点担心:一是担心财政能不能承受减收的压力;二是担心影响宏观调控,不利于控制投资。
从某种意义上讲,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就是给企业减税,按照现在的规模,财政一年要少收1500亿元左右。但从发展经济大局角度来考虑,财政可以也应该承受。财政宁愿现在紧一点,也要让市场主体企业富起来,增强他们做蛋糕的积极性,从而增强财政将来分蛋糕的可能性。
增值税改革不会影响到宏观调控。一方面,政府已经采取了投资过热行业暂不纳入试点范围和实行增量抵扣等办法;另一方面,企业投资是要进行成本收益核算的,也就是说,会很慎重,当然会考虑风险。
财政部部长撰文:内外资所得税并轨不能继续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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