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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国税局确保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

2003-11-11 9:0 焦作日报·亚平 建军 【 】【打印】【我要纠错
  焦作市国税局多策并举抓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今年年初以来,该局共为156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免收工本费3120元;为5000户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384万元。

  为保证广大国税干部及时了解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该局加大内外部宣传。在内部,该局将再就业税收减免范围、减免幅度等政策以及办税程序在内联网刊登,供大家学习,并将相关知识纳入网上考试内容组织考试,按考试成绩予以奖罚,从而使国税干部熟练掌握有关政策;与此同时,该局拓宽政策宣传渠道,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电台热线、刊登公告、开通热线电话以及上门服务等五种方式,将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告知广大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

  加大部门配合力度,建立信息联系制度。该局一是与劳动保障部门紧密结合,确保政策解释和执行的一致性;二是与新闻单位联系,在《焦作日报》上公布举报电话,在广播电台开设“行风热线”,加强国税机关与纳税人的沟通和交流,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与经贸委、工商等部门建立定期信息交流、反馈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掌握下岗职工动态及再就业信息,确保相关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各部门各司其职。该局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单位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法规科负责再就业工作的整体协调,征管科负责个体户起征点及办证政策的落实工作,各税源管理科设专人负责政策咨询、文书受理、实地调查、日常管理等工作。该局各征收大厅设立专门的咨询窗口,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可优先办理一切涉税事宜,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服务制,并建立健全税务登记工本费减免、增值税起征点政策落实情况、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等6套台账,规范了各项管理。

  为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该局制定严格的承诺制度和奖惩办法。承诺制度明确规定,主管税务机关随时受理企业提出的减免税申请,凡符合条件、证件资料齐全的,经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凡落实再就业税收政策不到位的,一经查实均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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