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财政部财科所完成了一项“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的报告,建议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在适度提高起征点的同时降低税率,同时对于3000元至5000元这一区间内的居民收入采取低税率政策。目前,有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的讨论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个税制度该闯三大难关
财科所的报告认为,1980年制定的800元起征点已不合时宜,全国统一的起征点应该定在1200元。此外,社会上对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也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观点。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的基本态度是暂时保持不变,并倾向于把调整个税起征点、税级、税距视为其整体税制改革的一部分,势将通盘考虑和在合适的时候提出一揽子方案。这一方面反映出税务部门改革的决心,另一方面,由于税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相关争论也透露出个税改革的复杂与潜在风险。
近年来,中国税务部门一直承受着相当大的压力。既要向中央政府提供稳定收入,又要肩负调节贫富差距的责任。虽然经济持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压力,加强税收执法和追查重点人群如明星的逃税也收到良好效果,但总体而言,我国税收制度仍面临诸多难题。
纳税意识淡薄 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2002年对京沪穗三市700位居民进行了调查,50%以上的人承认交税不足,14%的人表示不知纳税为何物。
个税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猜谜游戏” 客观而言,我国现在还没有一个很好的纳税人收入计算系统。政府征收个税的唯一方式是通过雇主,因而决定了三种人,即公务员、国有大企业职工和外国公司员工交的所得税最多。这种做法显然已经落后,因为它对挣钱较少的人作用力却较大;决定是否交税的是你在哪儿工作,而不是挣多少钱。
个税税率仍然偏高 降低税率对税收增长、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这是当今货币学派与供应学派经济学家难得一见的共识。诺贝尔奖得主、货币学派的泰斗弗里德曼主张政治上若无问题,什么时候都应减税,因为就长期而言,唯有通过这种釜底抽薪的办法,令政府税入下降,政费少了,政府便无力膨胀,高效率的“小政府”才有望达致;供应学派经济学家亦大力主张减税,其理由是基于税率愈低税收愈多的推理,低税增加了投资和工作诱因,经济蓬勃发展,政府税入反而更丰。
个税减让是国际潮流
就个人所得税而言,我国目前每月收入超过800元的人都要缴税,最高税率为45%。而除日本之外,亚洲的平均最高税率只有28%。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个人税率不应该这么高。人们不愿申报较高的收入。如果你属于高收入人群,你就得按高税率缴税。摩根士丹利公司研究中国的经济学家谢国忠说:“我认为中国必须简化和降低个税税率,否则就不能有效征收。他们可以控制大企业雇员,但无法控制其余人群。如果他们规定15%到20%的税率,个人税才能有效征收。”
今年5月23日,美国国会通过布什政府的减税计划,在这项美国历史上第三大规模的减税法案中特别要求加快减免个人所得税率,规定税率将由27%、30%、35%三档分别减至25%、28%、33%。这也给中国带来很大启示,即顺应国际潮流适时减税,以保持经济增长后劲。
权利义务不可厚此薄彼
酝酿中的税制改革方案里,也对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平衡给予了特别关注。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按月扣缴,每月可在工资条上看到当月纳了多少税;可一年下来自己到底纳了多少税却不清楚,税务局应给纳税个人提供缴税凭证—税单。但现阶段,我国只对教练员、演员、模特、律师、会计师、经纪人、承包商等重点行业的13类高收入重点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对每个纳税人都开具一张完税证明,目前被认为是在技术上、人力上都有困难,而且纳税成本也会增加。
税收部门不断呼吁公民要强化依法纳税意识,而保证纳税人的权益才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前提。换句话说,类似税单花费这样的成本是国家和税务部门必须承担的收税成本。多为纳税人想想,特别是以政府的诚信,以稳定、长期、统一的记录为纳税人记录他们良好的行为过程,使公民能证明他们曾为社会作过贡献,并且有机会表达对社会、政府的意见,这恐怕应是政府税制改革的方向。
政府需要稳定的税收来源应对不时之需和各种经济的压力。2002年,我国财政赤字增长至有史以来最高的3000多亿元人民币。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非典、淮河大水等无不预示政府用于基础建设和财政刺激的开支将进一步扩大。国家各项税收政策服务于既定经济增长目标的任务更加艰巨,而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政策调整与改革也势将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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