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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国税局长陈子孟谈依法治税的三种意识

2003-12-8 9:40 经济参考报·振平 宝广 明欣 【 】【打印】【我要纠错
  访山东省滨州市国税局局长陈子孟

  “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各级税务部门应眼睛向内,突出强化依法治‘内’、依法治‘权’、依法治‘官’,着重树立三种意识。”山东省滨州市国税局局长陈子孟接受采访时,道出了他对“依法治税”的理解。

  他说,依法治税必须坚持树立从严治队意识,健全干部队伍管理机制。近年来,滨州国税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领导干部的选用上坚持竞聘上岗,在一般同志的使用上,坚持“兵选将”和“将点兵”式的双向选择用人机制,实现了人才的优化配置,为依法治税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他说,依法征税必须坚持树立科学管理意识。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规范执法行为。近年来,滨州国税防伪税控、金税工程在全国全省始终保持领先水平。创造性推出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在全国推广,并自行研制开发了CTAIS纳税评估子系统。特别是去年以CTAIS全面上线为契机,把税源控管、税款征收、会统处理、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等环节都纳入了计算机管理,实现了上级对下级的全方位监控,有效地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系统依法治税水平。

  依法治税必须坚持树立诚信服务意识。陈子孟认为,作为税务机关,在要求纳税人诚信纳税的同时,税务机关必须以提供优质、高效和诚信的服务为切入点,增强纳税人诚信纳税的自豪感和成就感,促进纳税人诚实守信、依法纳税。近年来,滨州国税制定了一系列优质服务措施,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优化税收服务。2001年作为山东省唯一的市级国税局,他们被总局表彰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实现了滨州税务史上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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