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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保税区推出十项优惠措施

2004-5-14 12:52 来源:福州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福州保税区推出物流政策十项优惠措施。

    这些措施主要有:货物在保税区与境外之间及区内企业之间实行自由贸易管理,不受许可证、配额等非关税壁垒限制;为区外生产性三资企业提供原料进口环节“零进零出,集中定期报关”服务;国际贸易货物可在区内开展分销、集散、配送、拆拼箱、仓储等物流业务;转口货物可在区内仓库或者其他场所进行分级、挑选、刷贴标志、改换包装等简单加工;在区内从事保税性质的加工业务,免收加工环节增值税;建立国际商品和生产资料展示交易市场,组织国际或国内商品在保税区内长期双向展示订货;区内物流企业可以开展出口拼箱业务,对来自非保税区货物的一般贸易出口入区,按港外堆场的管理办法管理;凡注册在保税区内的贸易和物流分拨企业,保税区管委会免费提供统一规范的法定办公场所,并全程提供免费代办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保税区管委会设立企业发展扶持与奖励基金,对区内贸易和物流分拨企业进行扶持与奖励;区内企业可设立外汇账户,允许企业保留现汇,周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