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州市国家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在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中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评定第一阶段工作已经结束,初评出A级纳税人44户,B级纳税人112户,该局还将与崇州市地税局联系,对纳税人作进一步的综合分析考评。
该局将纳税信用等级划分为A、B、C三级,拟评定A级纳税人20户,B级纳税人50户,具体操作程序是:首先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进行广泛宣传,并制作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告知书》,将评定程序、各等级的名额、激励措施等书面告知纳税人;然后由企业自评打分,申请纳税信用等级,税务分局初审打分,并出具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初评评估报告,对企业扣分的项目作书面说明,得到企业确认后,双方签字盖章,作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底稿备查;最后各税务分局将初评为A、B级的纳税人的自评分表、双方签字的评估报告报回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审核,将A级纳税人呈报成都市国税局审批。评定工作结束后,以评定委员会的名义书面告知纳税人评定结果,并在政府公众网上公示此结果。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具体指标包括税务登记情况,纳税申报情况,帐簿凭证管理情况,税款缴纳情况,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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