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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欲实施个税“全员申报” 最快3月可实施

2003-12-22 9:45 新闻晨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明年内,市地税局将对个人所得税实行“全员申报”,具体操作办法正在酝酿中,最快明年3月可实施。

  “全员申报”的最大意义是,纳税人很快就可知道自己每月缴了多少个人所得税,并能取得一张证明自己合法纳税的税票。明年内,广州每一个市民,不论月收入是否在800元以上,都必须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即使一分钱收入没有,也要履行“零申报”的程序。  

  现行税款征收中,对个人取得工资薪酬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的。考虑到节约纳税成本、工作量相当大等因素,国税总局规定,可以不一一开具纳税凭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教练、演员、模特、律师、会计师、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以及电信等重点行业的13类高收入人员,是重点纳税人。现阶段,对这13类重点纳税人一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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