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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税收征管十年回眸

2003-12-19 9:14 西藏日报·翟雷 【 】【打印】【我要纠错
  1994年到2003年,西藏税收征管十年历程中,实现了“机制畅通、管理严格、执法规范、查处有力、应收尽收”五个主要目标,开创了西藏税收征收管理新局面,也为今后税收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落实“三个基本到位”,健全征管机构

  1994年,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成立。面对组建伊始机构缺、人手少、底子薄、条件差的基本情况,税收征管工作千头万绪,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迅速理清工作思路并落实“三个基本到位”:一是落实机构设置,确保税收管理机构到位。着手对西藏75个县、市(区、口岸)机构进行全面设置机构,率先实现机构按行政区域落实到位,为全面履行自治区党委、政府所赋予的部门职责和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工作的基本要求,实行规范化的行政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落实人员配备,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大胆起用当时具有管理意识的农牧民为代征员,同时立足税务人员业务技能和行政管理基本要求,对税务干部进行全面培训,扎实提高人员素质,并逐步培养和引进自己需要的专业人才。三是落实基层建设投资,确保管理条件到位。实施“两个转移”,在人员配备和硬件投资上加大对基层部门的投入力度,有计划地对基层办公条件、交通工具、通信设备按照形势的需要加大投入力度,10年来,用于基层建设的投资累计达2.1亿元,82个基层单位都建立了自己的办公楼、小食堂、住宿楼,配备了交通工具和通信工具,全面解决了基层办公条件。

  锐意改革征管机制,打造征管新格局

  根据不同时期税收征管的形势和需要,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坚持从实际出发,锐意创新,进行了多轮税收征管机制改革,逐步创建了适应西藏实际并与全国贯通的“五顺”征管新格局,达到了“职责分明、流程规范、管理严格、协调高效”四个主要目标,创建了西藏规范、高效的征管新格局。

  一是顺机制,将最初的“一员下户、各税统管”理顺为“征、管、查”三分离的新机制。1996年开始在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局进行新征管模式改革试点,1997年在西藏推行和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一轮税收征管制。经过几年的努力,切实解决了税收征管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信息滞后、征管基础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同时,结合税收工作的实际,积极探索并制定了一系列征、管、查的办法及制度,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征管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

  二是顺职责,通过全面推行和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各地(市)都按照征管改革方案的要求,理顺了新征管机制下税企之间的职责,建立了严格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管理制度,申报纳税的质量也逐年提高。西藏在城区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率已达到95%以上,并在2003年9月开展了纳税信用等级评估工作,推行诚信纳税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税收征管新思路。

  三是顺方向,突出征管根本性转变,实行集中征收。西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全部设立了多功能办税服务厅,实现了集中征收,改变了过去由税务专管员“上门收税”为纳税人“上门缴税”,办税服务厅的职能也逐步由单纯的受理纳税申报向税务信息数据处理中心转变。集中征收的实现,推进了税收征收管理由分散粗放型向集中集约型转变。目前,西藏集中征收的税款占年度总收入的90%以上。

  四是顺轻重,突出形成专业稽查的工作格局。突出税务稽查在税收征管中“重中之重”的地位,建立健全稽查机构、充实稽查力量,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向稽查机构倾斜,同时着力于稽查方式的改进和稽查体系的完善,实行人机结合的选案方式,提高税务稽查的工作效率,规范稽查工作程序,在稽查机构内部建立了选案不查案、查案不审案、审案不执行的制约机制,逐步建立起了与新征管模式相适应且具有强有力的税务稽查体系。税务稽查对偷税、抗税行为打击力度的加大,有力地促进了税收征管秩序的好转。

  五是顺目标,建立税务征管质量考核目标体系。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入手,不断加大检查力度,积极开展税收执法大检查,同时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在西藏税务系统建立了对征收率、入库率、处罚率等“十率”进行检查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体系,初步实现从单纯考核收入任务向收入任务与征管质量双重考核的转变。

  坚持依法治税,全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

  围绕“执好法、收好税”的中心任务,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抓管理促规范、抓整治促法治、抓队伍促形象,努力创建依法治税大小气候与环境。

  一是从规范职工的执法行为入手,出台一系列工作纪律制度。内部工作协调有《工作规程》、岗位责任明确有《征管流程实施办法》、政策贯彻落实有《减免税管理办法》、执法责任追究有《执法责任违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监督管理有层层签订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有上下层层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方面规范税务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切实整治队伍不正之风。

  二是大力查处税收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整顿税收经济秩序。1997年10月,西藏建立了税务稽查机构,明确实施一级稽查工作机制,同时建立相应的稽查工作规程,设立举报箱,开通“96555 ”偷税、漏税举报特别号码,全面查处税收违法违规行为。1997年至2003年,西藏共查补收入2.2亿元。随着稽查力度的加大,西藏税收管理秩序有了明显的改观,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得到空前提高,依法照章纳税已经成为合法有效经营的前提。

  优化纳税服务,建立新型税收征管环境

  搞好纳税服务是建立现代税收管理的重头戏,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从全面抓好税收管理工作的角度出发,将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作为排头戏,抓好硬件,落实软件,突出实质内容,融洽税企关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开创为人民服务的税收领域新天地,积极营造西藏经济建设良好的工作环境。

  一是修建功能齐全的办税服务厅,树立好外在的税务形象。利用有限的资金,突出办税服务厅的功能建设,近几年来,累计建造了86个办税服务厅,建设面积达6000 平方米。大厅的设置配备了方便填写桌椅、便于联系的公用电话、税法公告栏、监督的举报箱和意见簿。

  二是完善服务内容,优化纳税服务,树立内在税务形象。建立“三结合”和“三统一”的工作机制:执法体系与服务体系相结合,做到执法的范围与服务范围相统一;执法的内容与服务内容相结合,做到“我要纳税人做”与“纳税人要我做”相统一;执法标准与服务标准相结合,做到执法力度与服务力度相统一;各地牗市牘税务机关都成立了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专项研究、部署、指导行风建设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统一规范涉税服务行为,提高办税透明度。

  三是做好税收法律法规与政策宣传工作。对每个税务干部明确了“一正、二准、三传”基本工作准则,要求无论是在日常工作还是专项工作当中,必须做到正确执法、准确计税、全面宣传政策,并建立专门的税收宣传工作机制,如定期向纳税人免费编发《税法公告》等刊物,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告等等。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拓展税收征管新天地

  按照“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科技加管理”的工作方针,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坚持“科技兴税”战略,积极开发运用计算机应用技术,在行政事务处理和税收管理实际中不断提高税收电子化科技含量。在西藏各级国税部门统一推广使用CTAIS 税收征管软件,将西藏2.53万户固定的纳税人纳入办税服务厅管理,实现在每天核对申报数、微机数及银行收取的现金上,做到分文不差,税收业务数据也全部纳入了计算机系统管理;于2001年7月1日,与全国同步开通并运行了金税工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交叉稽核和协查系统,2003年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开始全面建设金税三期工程,告别了增值税手工开票的历史。仅“九五”期间,推广应用税收征管、人事管理系统、计划统计财务、办公自动化、企业所得税管理等软件达17种之多。目前,西藏税务系统装备各类计算机近800台,装备其它各类设备近900台,所有相关附属设备配备齐全。投入运行的局域网有17个,完成了与国家税务总局的远程联网,初步建成了西藏税务系统“信息高速公路”,实现了国家税务总局与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与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及部分重点县级税务机关的办公自动化联网,西藏税务系统内部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机关的办事效率大大提高。同时,加快了数据电文申报应用技术的开发步伐,逐步实现多元申报。目前,已经开发出电话申报系统,在拉萨市区进行了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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