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湖南省沅江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专管员薛某,被沅江市法院以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01年3月至2002年8月,薛某利用担任该市地税局建筑工程税收专管员工作之便,分两次收受基建包工头夏某和胡某所送现金1.1万元后,主动对两人的基建工程税款给予照顾,致使国家少征税款9.6万余元。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 湖南一税收专管员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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