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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大幕拉开” 改革考验财政承受力

2003-11-4 9:5 财富时报·袭祥德 【 】【打印】【我要纠错
  增值税转型已成为业界的共识。但目前尚无具体的细则出台,鉴于操作上的复杂性,这一变革变数重重讨论了3年之久的增值税改革于近日正式提上日程。改革方案中增值税将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高科技企业迎来重大“利好”;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房地产业、娱乐业等将改征增值税。内外两套税制即将结束,内外资企业统一企业所得税有望明年通过,统一税率为24%。

  税制改革“大幕拉开”

  10月30日,北京东方广场写字楼。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常驻北京合伙人、著名流转税专家陈双荣告诉记者,他和他的团队目前正在密切注意近来中国税制改革的许多变化。他说,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主的中国税制改革目前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他所说的新阶段是指,10月份,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文指出,将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其中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并适当扩大税基;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在统一税政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

  与此同时,10月26日,中国最权威的民间经济研究所天则经济研究所在其宏观经济报告中披露,“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据说有关文件已经准备就绪,将外资企业所得税从15%提高到24%,将内资企业所得税从33%降到24%,但此举需要人大常委会做出立法修改,因为今年这一问题未列入立法议程,所以还无法实施。”

  该报告认为,在加入WTO以后,内外资企业在所得税方面就应该实行国民待遇,但因为种种原因未能采取。现在人民币汇率面临升值压力,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抑制不必要的资本流入,不仅不难做到而且是一个好时机,外商和世人都不会说三道四,反对阻拦,只要调整一下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议程,将税法进行修改即可。据说这一点明年即可通过实施。”

  高科技企业“春天到来”

  “增值税改革真是应该开始了,这真正触到了我们企业经营者的心上,对我们企业和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有好处啊。”说到增值税的改革,一位民营企业家这样告诉记者。

  据了解,当前增值税的最大问题是,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生产环节即厂家购进的固定资产不能扣税,加重了投资负担,不利于鼓励投资。

  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举例说,比如一家高科技企业要买一套设备,设备的价格是10000元,按照17%的增值税,实际企业购买必须付11700元钱,其中包括购买10000元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但是在企业生产出产品进行销售时,在目前的税收体制下,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税金不能进行抵扣,这就相当于对企业进行了重复征税,对企业是一个严重的负担。

  现实的情况是,目前越是高科技的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会越高,雇佣的工人也就越少,而按照现行税收体制,企业固定资产越多引进机器设备越先进就意味着企业的税负越重。比如两家实力差不多的企业,一家机器少工人多而另一家机器多工人少,显然在进行征税的时候,前一企业的税负就要重一些,这样就不利于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和增加固定资产投资,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主任郝如玉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将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的条件已经具备。他告诉记者,当时制定增值税政策的时候国内正是通货膨胀非常严重的时候,为了抑制膨胀的投资和高昂的物价才采取的这一政策。

  但是,当前我们国家的经济情况出现了变化,一是现在经济需求不足,国家连续采取几年的积极财政政策,也花大量的财力拉动需求。二是当今社会是科技社会,科技对经济和企业的发展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先进设备的更新非常重要。所以增值税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

  因此有权威报纸评论称,尽管缺乏细节,但增值税制度向“以消费为主导”转变,可能会为资本及技术密集型行业带来实惠。目前,这些行业为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支付高达17%的增值税,但新制度可能为减免税收扫清道路。

  国家“让利”面临风险

  虽然中国税制改革体现了一种进步和与国际的接轨,但是陈双荣还是对此表示出了忧虑,他表示千万不能低估了有关成本,国家财政是否做好准备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一定要慎重。

  同样持此观点的还有杨卫华教授,他告诉记者,“初步估计,如果增值税转型后,在不允许把原有固定资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前提下,国家财政将减少收入200亿-400亿元,如果允许将原有的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将减收800亿-1000亿元。”显然转型将使国家损失一大部分税收收入,这对国家财政是一个不小的压力。

  对于这个问题杨卫华倒没有表示出过多的忧虑,他对记者说:“到今年第三季度为止,我国税收收入已达到1.5万亿元,预计全年将超过2万亿元,所以国家财政对增值税转型是具备相当承受力的。”

  他认为,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测算,2002年我国税费总体负担占GDP的25.1%,虽然低于发达国家的30%的平均水平,但却大大高于发展中国家16%-20%的水平,而今后,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

  所以,他的观点是,根据现实的情况,税制改革还是改得越早越好,但由于转型非常复杂,一定要在之前做好税负的测算等准备工作,不可太匆忙。不过他认为,就进一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来讲,以往缴纳营业税的金融保险业、娱乐业、交通运输和邮政电信等行业,改为缴纳增值税,这在短期内不会实现。

  陈双荣的观点则大不相同,他认为,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到去年底,中央财政对出口企业欠退税额已累积2477亿元。按照当前形势,出口退税欠账肯定还将继续扩大,预计到2003年年底,出口退税欠税累积数额可能超过3000亿元。

  那么,现在出口退税率已经降低,这3000亿元该怎么解决呢?在这样一个时机突然将增值税从生产型转向消费型,国家财政很难协调。所以针对许多明年增值税就将转型的说法,他认为,“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不是马上就能解决的,它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短期内不大可能实现,但现在提上日程就是好事,是一种进步。”

  增值税如何转型充满变局

  记者了解到,虽然目前增值税转型已经成为业界的共识,也已经提上了日程,但是对于如何转型无论是税务总局还是众多专家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看法,这直接关系到转型的速度和时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曾提出转型的设想,“分步走可能有两个选择,一个是选择若干行业先转型,甚至有人说是先选择西部的企业,但我认为这些做法在操作上不好处理。如果说选择西部的企业,那么许多东部的企业会把注册地转移到西部去,谋求税负的降低。如果按行业来,高科技企业该如何确认?一个企业中既包括传统的产业也包括高科技的成分,怎么认定它属于哪一边?所以比较好处理的办法是,按企业里面的项目来做分类,针对所有的企业,比如说允许它们在投资形成的设备方面做抵扣。那么在这一部分先转型,厂房部分可以以后再说。”

  而杨卫华教授则认为,可行的方法是,首先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然后再在全国铺开,因为如果选择若干行业先转型可能会造成行业之间的矛盾。

  最后,陈双荣先生向记者表示,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的细则,只是说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但谁也说不清楚怎么转,而且由于我国实行的并非是纯粹的生产型增值税,在具体的抵扣额度上存在大量的疑问,相当复杂,所以要经过很长时间的酝酿,边讨论变改革,其中充满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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