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对于将要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来说是个好消息。
根据该文件规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那、按摩、网吧、氧吧外,从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和个人所得税。
为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我市还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其中营业税的起征点确定为:按次纳税为每次营业额100元,按期纳税为月营业额2000元,而以前,这两个起征点分别为50元和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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