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启动首次税收“特赦”行动,对6月30日前主动申报以前未缴的个人所得税的海外人士既往不咎,免于罚款和追究刑事责任。记者近日从内地税务机关和香港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了解到,目前此事引起海外人士的强烈关注,但不少人尚在观望中。有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税务总局的“特赦”行动较务实,执行弹性较大。
记者还了解到,国内关于“税收‘赦免’”政策的研究已进行多年,但暂时不会施行于国内企业。此次中国“特赦”海外人士偷逃税可能催化这一进程。
一个多月前,东莞的台商们收到了当地税务部门发的一份红头文件,被要求限期申报2001年以来的个人所得税款。东莞市台商协会辅导会秘书长张汉文告诉记者:“我们正在就申报税款一事与有关单位进行协商。”
根据这份国家税务总局在3月5日发出的“第27号文件”,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要在今年6月底前主动依法补缴以前未缴的个税,只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免于罚款和追究刑事责任;若逾限未申报,将加罚欠税款0.5-5倍的罚款。
据了解,东莞许多台商在1995年补缴过一次个税后,就没在当地交过个税。张汉文表示,台商们在台湾也要交个税,如在内地也交个税,就要被“剥两层皮”。1997年1至7月,东莞港澳台人士缴纳个税的只有224人,缴纳税款136多万元,与该市测算的应缴额相差甚远。
据知情人士透露,3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已发出文件,几天后,税务总局有关官员专程赶到东莞,召集了普华、安永、德勤和毕马威等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及一些香港的商业机构等单位,召开针对个税征管工作问题的会议。再加上文件下发到各地税务局需要一段时间,所以到11日才正式出台。
“老外”缴广东1/3个税
据2002年劳动社会保障部的统计,在华就业的海外人士(未计私企)达50045人。根据现行规定,海外人士缴纳个税的起征点是4000元,据劳动社会保障部统计,海外人士平均年薪17.6万元,华南地区的海外人士的平均月薪为2.5-5.8万元,最高的月薪超过20万元。由此,绝大部分海外人士都符合起征条件。
广东省地税局一位官员向记者透露,2003年广州市外籍人士缴纳12708万元个税(其中6397万元为港澳台同胞所缴)。在广东,三分之一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来自海外人士,他们交的个税九成多来自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每年偷逃个税约100亿不过,海外人士偷逃个人所得税严重。据统计,到2002年,广州市有台企1000多家,台商4000多人,但向税务机关申报的不到四分之一。
多年研究税收流失问题的专家贾绍华表示,目前中国每年涉及海外人士的税收流失巨大,保守估计达100亿元。
“海外人士仍在观望”
“第27号文”引起海外人士的强烈关注,直到现在都有很多人向会计行咨询。3月25日,香港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开了专场讲课,就吸引了80多人参加。
“海外人士对申报补缴个人所得税欠税款还不急。距离6月底还有一段时间。6月30日前是否全部申报完也不见得,可能内地税务机关会给一定的宽容界限。”香港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的税务总监陈仪贞17日接受采访时说,目前海外人士到税务机关申报补缴的人数不是很多,但海外人士还是心存顾虑的。例如,如果海外人士现在去补缴个税,就容易被税务机关认为其在内地工作的公司曾有少报或未报公司工资薪金的行为,而会被要求补缴此部分带来的企业所得税。
“如果内地税务机关、香港税务局及海关联手严查,恐怕那些故意偷逃税的人是逃不掉的。”陈仪贞说,其实部分香港人对内地税务机关严查个人所得税还是比较害怕的。“大部分的人都很有兴趣。不过很多人都不愿意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所以到现在还是按兵不动。”
手法务实防生误解
实际上,对海外人士征收个税一直是敏感的话题。记者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上查不到“第27号文”,广东省地税局和广州市地税局的涉外处的官员都是三缄其口,不愿作过多的宣传。
中央财经大学的学者刘桓对记者说,对海外人士既要敦促主动照章纳税,也要防止外商对中国的投资环境会产生误解。为了不过于影响我国引资的大局,各地税务机关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对每个具体案例采取具体、合理的办法,让海外人士在中国投资和工作放心。
陈仪贞一针见血地指出:“其实税务机关对海外人士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不愿太过于严苛,否则抠得太严,他们更想方设法逃税,这个‘特赦’计划的目的是双方共赢。”
北京对特例放宽到年底
“第27号文”没有明确规定欠税款的追溯年限。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对以前的违法行为保留追溯权利,一般追溯年限为7年,个别严重的可追溯到20年,特大案件则保持终身追溯。“如果这次税收涉及明确的追溯期限,会涉及到很多人。”刘桓说。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税收补缴通知主要是为鼓励海外人士主动清理遗留的税务问题,因此在字里行间模糊了很多细节,使得政策的执行具有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在6月30日前主动到税务机关申报欠税款的纳税人,其欠税款及滞纳金的补缴亦略可放松。
北京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各地的执行期限可能有所不同,对于一些特殊个案,北京地税的补缴期限可能放宽到年底。
海外人士逃税有空钻
由于我国税法还不健全,大量现金交易无法控制,税收征管手段相对落后,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税源分散,致使海外人士大量偷逃个人所得税。
境外收入难以核实有业内人士指出,部分海外个人利用税法或征管上的漏洞进行避税和逃税活动。而且,海外人士的境外所得很难核实。一位外企财务主管告诉记者,在广州,帮海外人士逃税的都是一些中小型公司。在某些家族式的外商独资企业,其高管不在企业领取工资和董事费或只领取少额工资,却经常有大笔的借款和大量的境外的差旅费报销。
流动就业者难以征管有税务官员说,海外人士如在中国境内有几处工作地且均担任主要职务,不固定停留一地,往往造成几地税务机关对其境内工作期间由境外支付的工资、薪金难以进行税务管理。
个人信用系统未建立相对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对海外人士偷逃税的无形成本较低。由于我国个人信用系统还没有建立,也没有完全实现税收情报在国际间的共享,海外人士不会因偷逃税的不光彩记录而丧失在其本国的个人信用,不会因此找不到工作、得不到银行贷款买房。因此,很多人能偷则偷,能逃则逃。真正的偷逃个税高手被查出后,他们也可通通过金钱、权力等逃过严厉处罚。
普华永道和德勤等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深人士还告诉记者,很多海外人士对内地税法的认识不足也是造成一些人偷逃个税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前从宽今后从严
“所谓税收‘特赦’,即以前从宽,现在以及今后从严。这也是对以前行为的谅解,从某种程度上说也可看成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延伸。”5月20日,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对记者说。
“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已有很多年的摸索,也积累了多年的经验和教训。随着我国税收征管体制和手段的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监控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内地税务机关对海外人士严重偷逃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实际上已掌握得比较清楚,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这个税收政策也是给某些人自我弥补的机会。
纳税总额宝洁最高
在广州,一些大型的跨国公司都是缴纳个税的模范,2001年企业代扣代缴个税总额最高者是宝洁公司,本田等外企也曾获得纳税大户称号。
香港太古集团的广州分公司前财务主管杨小姐告诉记者,大型外企的财务制度很严格,公司主动申报内部的海外人士的个税,也没有人要求公司帮忙逃税,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公司领导会被炒鱿鱼。
微软中国员工补税5100万2001年,北京市地税局对海淀区的纳税大户微软中国等重点税源户和进行税收专项检查,查处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应扣个人所得税案赫然在列,微软中国的海外员工共查补税款5100万元。
武汉四“老外”年纳税300万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4名海外人士,去年交纳个税300多万元。他们不仅自觉申报纳税,而且每个月都按时交纳。其中,来自美国的霍华德去年纳税100多万元,连续两年被评为该区个税缴纳“状元”。
国税总局“特赦”逃税老外 海外人士尚在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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