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方税工作会议近日在广西召开。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董树奎在会上指出,全国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着力推进地方税的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地方税工作的新局面。
董树奎充分肯定了2005年地方税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全国各级地税机关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方针,按照“管好税源,规范执法,加强配合,搞好评估,推进税改,完善政策”的地方税工作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强化税源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挖掘收入潜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各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车辆税收“一条龙”和房地产税收“—体化”管理,以加强地方税征收管理为重点,不断完善地方税政策,充分发挥地方税的宏观调控职能,大力组织收入,圆满完成了2005年全年各项工作任务。2005年,地方各税收入快速增长。全国共完成“地方七税”收入1849.85亿元,同比增长25.49%,增收375.7亿元,实现了新的历史性突破。
在谈到“十一五”时期地方税发展与改革的工作目标与总的要求时,董树奎指出,根据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建议对税收工作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总体要求。全国地方税管理部门要按照这一总体要求,结合地方税工作特点和实际,精心规划今后五年地方税工作发展与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就全国来讲,“十一五”时期全国地方税的工作目标是:完善税制,改善环境,加强征管,改进手段,提高质量,保持地方各税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的和谐进步作出新贡献。
完善税制,就是根据“十一五”税收规划的要求,改革完善地方税制。改善环境,就是建立各级地方政府重视、有关部门支持配台、社会力量协税护税的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加强征管,就是以税源管理和纳税评估为重点,全面加强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改进手段,就是以“金税”三期的推广应用为契机,逐步实现地方各税征收管理数据的收集、分析、处理、传输计算机化、网络化。提高质量,就是提高地方税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减少跑冒滴漏。
董树奎表示,实现上述目标,地方税工作必须遵循以下要求: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地方税种的作用,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念、统筹兼顾的方法和要求,全面贯彻到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中去。要结合各地实际,抓住地方税工作的重点,务必把地方税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地方税征管质量和效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鼓励开拓创新的机制,从组织上、管理上引导和鼓励广大干部积极更新观念,大胆解放思想,扎实工作,进而营造人心思进、锐意进取的良好氛围。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做好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必须加强部门配合。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地方税管理工作及税制改革的支持,更加主动地争取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与此同时,还要注重调查研究,推进工作。
具体到2006年的地方税工作,董树奎强调,2006年是“十一五”发展规划开局之年,做好2006年地方税工作意义重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2006年地方税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规范执法,完善政策,加强征管,推进地方税税制建设,不断提高地方税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董树奎指出,2006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观念,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组织收人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确保地方税各项政策执行到位,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加强征收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强化部门合作,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要密切国地税协作,提高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征管质量。要完善核定征收办法,细化印花税的管理。要规范预征办法,加大土地增值税管理。要创新管理方式,挖掘资源税税源潜力。
加强收入分析,完善税源监控制度。各地应该将税源管理、税收收入分析与纳税评估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税收收入分析质量。提高纳税评估的水平,提升税源监控能力。
董树奎希望各级地方税务部门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06年地方税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