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中国加强反避税工作的声音更加清晰而坚定。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在全国国际(涉外)税收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2006年,国际税收和涉外税收管理工作将以加强反避税工作为重点。
在这样的会议上,如此明确地把加强反避税提到如此重要地位,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印象中,还是第一次。
“重点抓避税大户的审计工作”
事实上,细心的人们会发现,此次会议上,王力副局长讲话中8次提到“反避税”,使用频率之高,超过了以往任何一次全国国际(涉外)税收工作会议。而“2006年要以加强反避税工作为重点,……”这样明确的表述更是第一遭。
刘桓教授认为,正是由于日益严峻的避税形势,使得我国“反避税的重要性凸显。”
相关资料表明,近两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均超过500亿美元,2005年1~11月虽较上年同期下降1.90%,但仍达到了531.27亿美元。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国之一。
然而,日渐增多的外企的经营状况却不容乐观,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的平均亏损面甚至高达51%到55%.而同时,让人迷惑的是,这些外企在连年亏损的情况下,竟又往往接连追加投资。
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副主任张文春教授看来,这种现象是“很不正常的”,通过转让定价和利用避税地等方式,很多外企中存在的假亏损真避税现象。
张文春指出,在我国的外资企业中,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在境外,产成品的销售也在国外的情况非常多,而这种“两头在外”的现象就使得成本和制成品的价格很容易受到境外母公司的控制。“所以通过价格操纵的方式,跨国公司可以以无利润为目标,在中国境内经营。”
同时,外资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国际避税地,企业通过避税地的公司与其他地方的公司进行商业、财务运作,把利润转移到避税地,靠避税地的免税收或低税收减少税负。
一边是对中国资源的大量利用,一边是大量利润、税款流出国门,“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特别是有效地开展反避税工作,可以促进跨国公司遵循公平交易的原则,更好地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全国国际(涉外)税收工作会议上,王力副局长如是说。
“重点抓好避税大户的审计工作”、“规范开展预约定价,严格按照预约定价规程要求,开展双边预约定价工作”、“重视反避税队伍建设”……2006,中国将会进一步收紧反避税之网。
道高一尺
“我们的反避税能力正在不断增强。”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这位官员指出,反避税方面,中国从前的技术能力比较低,而如今,情况正在改变。
事实上,从2004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的通知》,到2005年中日两国税务机关正式签署的我国第一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简称BAPA),以及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定价税收管理工作中资本性调整问题的通知》,中国税务部门在反避税方面的制度规定和技术能力方面都在迅速改进。
这位税务部门官员认为,正是由于相关能力的提高,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相关外企在主动要求与税务部门合作,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也在积极就反避税方面的双边合作问题与中国进行磋商。
刘桓指出,虽然税务部门相关能力在逐渐提高,但专业人才的匮乏、信息渠道的不够畅通以及体制上的不完善,正在制约着中国反避税工作的进一步完善。
他分析说,一方面,咨询机构、中介机构的力量太弱小,水平偏低,可信度低,相关专业人才寥寥无几,即使在税务机构内部,这方面的专家也很缺乏。
另一方面,中国正处在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时期,对国际市场上价格、市场等方面的变化,知之甚少,主要还是在依靠我们的税务机关对信息进行搜集、整理,使我们在反避税的认证工作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同时,上述困难实际上也包含了体制方面的问题。“我们大的经济环境还不够完善,与国际市场的接轨程度还比较低。”刘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