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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税费改革未成熟 严重制约燃油税顺利开征

2006-10-25 14:19 人民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在发改委近日于成都召开的内部会议上,与会人士就经历了两个月的暴跌后,国际油价未来能否维持在60美元/桶以下的水平“展开了激烈讨论。据有关报道,与会专家之所以高度关注油价的高低,实质性的原因在于,他们认为油价长期低于60美元/桶将是我国成品油税费改革时机成熟的标志。

  自1994年动议以来,以燃油税代替养路费虽被视为改革的必然,却在热议声中徘徊不前。燃油税在国际上已经被普遍视为最有效的财政调节手段之一,是一项以提高油品价格来控制消费总量、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的财政政策。国际经验表明,推行燃油税不但可以推动汽节油事业的发展,而且对国家筹集交通维护经费有着重要的意义。从我国海南省试点看,历经对征税对象和征税环节等技术方面的改进,燃油税的征收确实促进了该地区的道路畅通,提高了车辆的运行效率,起到了节能降污的目的。

  在发改委此次会议上,业界人士普遍认为油价高企是燃油税改革一度“流产”的主要原因。其实,真正制约燃油税费改革的关键并不在此,争议声中国际油价已经历数轮价格波动。国家各部委之间的利益难以平衡、农民用油的问题解决途径不明朗以及《能源法》、《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的滞后才是燃油税收开征的真正瓶颈。

  各部门利益分配尚未理顺成为掣肘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行政阻力。比如,地方的养路费收入一旦成为中央财政的收入,地方和中央如何分配燃油税收入;原来由交通部门负责征收的养路费被税务部门征管,两部门之间的利益应当如何均衡;而公路收费机构一旦取消后,数十万人的路桥收费人员的安置也成为一个新问题。又如,公共交通、运输部门等在现行制度下获益的实体将面临营运成本高企的问题,这部分成本如何消化当有一个科学的解决途径。

  我国农业人口占比较大,燃油税的征收将对农业成本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据统计,我国农业用油的80%用于田间作业、灌溉、发电等,只有20%用于车辆上路。之前,为了促进农业发展,减轻农民的负担,国家一直对农业用油给予较大的优惠。若对汽油和柴油征收燃油税,势必使农民的生产成本陡增,这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导向相悖。

  从法律环境来看,《能源法》、《反垄断法》仍然处于起草阶段,“石油天然气”等单列法尚未出炉。法律的滞后使得成品油税费改革缺乏良好的运行环境和保障,难以铲除改革进程中的诸多羁绊。

  恰恰是由于这些利益纠葛以及法律保障的缺失,使得所谓业界公认的、以“低油价”促燃油税费改革的想法成为一厢情愿的泡影。尽管燃油税改革已经热切议论了十年之久,但是直至目前,重新规划这些利益纠葛的动力和机制也没有形成。所以,在相关法律已经草拟的前提下,目前成品油税费改革的突破契机在于利益调整机制的尽快出台。否则,奢谈以油价定位的高低来判断燃油税费改革的时机,只是一个空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