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4日,国税总局下发了《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对个人无偿赠与住房的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印花税,以防止房屋买卖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并明确了不动产赠与的类别以及赠与办理流程,对于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时,将按赠与后新产权证时间作为计算起点,而个税将严格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20%进行征收。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消息引起了不少北京市民的关注。今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相继出台了营业税、个税等严厉政策,使得涉税二手房出售收益明显减少,假赠与等逃税避税手段也由此应运而生。“我爱我家”认为,《通知》的出台将利于规范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使其得到净化、升华。而个人转让受赠房产将缴20%税费,也会让“假赠与真买卖”的行为受到限制。诸如“一套70万元的房子,如果购房不满5年就出售,需要交各种税费约7万元,而如果买卖双方办成‘假赠与’的形式,就能少缴税4万多元”的这种避税手段将不复存在。
从这次《通知》的下发可以看出政府打压投机炒房行为的决心,同时,这也是对存在于房产交易过程中其它避税花招、手段的一种警示信号。“我爱我家”认为,随着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进一步细化,这些避税的伎俩终将会消失,对于堵塞税收漏洞将会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从而有利于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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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花八门避税花招风险多
花招一:做低合同价,能避就避
潜在风险:
①对于业主来说,因为递交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过户价格是最具法律效力的,买家有可能根据报低的过户价格来付款,不愿意再按照原来的购房价格成交,造成业主的损失。
②对于客户来说,报低过户价可能会导致下一次卖出房屋时各项税费的增加。当此房产再次出售时,先行做低的过户价将拉大买卖差额,反而再次增加出售成本,而且银行贷款的实际比例也会因此降低。
花招二:先租后买,延期交易
潜在风险:
这种办法虽然看似对双方都较有保证,但因为其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交易过户,购房的产权并不是买家的,未来买卖两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造成纠纷。从去年新政中规定两年内卖房的要缴纳营业税,而今年又将年限提高到五年来看,如果未来几年内政策再次发生变化,那么,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存在的风险将会很大。一方面,房价如果上涨,房主可能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卖,买方只能重新选择房源。另一方面,假如四五年后房屋获得房产证时楼价跌了,买家必然也不愿继续交易了。
花招三:离婚造假,瞒天过海
潜在风险:
根据政策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家庭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俩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就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了。为了避掉这部分税费,许多夫妻在此大做文章,通过假离婚的形式进行避税。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对财产的分割不会作过多考虑。因此,离婚后一但出现一方为了私利而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是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因此通过这种方式来避税风险较大。而且为了省点钱,采用如此“大动干戈”的做法,似乎有些视婚姻为儿戏,实在太不严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