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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奥会取得的奥运特许商品特许权使用费免税

2006-10-9 9:46 中国税务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文明确,国际奥委会对奥运会举办国国内特许企业出口特许商品按照出口批发价收取一定比例的特许权使用费。该类特许权使用费属于国际奥委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与第29届奥运会有关的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第29届奥运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国际奥委会取得的上述收入免征相关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