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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9月29日发布公告宣布对中国输欧塑料袋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征收4.8%至28.8%的反倾销税,其中有7家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10月10日消息,2006年9月29日,欧盟在《官方公报》上发布理事会EC1425/2006号法规,宣布对中国输欧塑料袋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征收4.8%至28.8%的反倾销税。本案中有7家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被给予4.8%至12.8%的单独税率,其他应诉的中国企业适用8.4%的税率,未应诉的企业适用28.8%的全国统一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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