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调控楼市六条措施出台
其中以“有区别地调整住房信贷政策”最为引人瞩目,据称实施细则不日将公布。二次调控,来得比预期中更快。
2.建设部称不存在房源不足 40城市可售房100万套
同时表示将对囤积房源、捂盘惜售、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等人为制造商品住房供应紧张气氛的行为进行严惩。
3.发改委专家称房价涨幅被低估一到两倍
发改委专家王小广警告说,如果房价继续虚高,房地产业风险最终成为现实,需求大受影响,那时将出现真正让经济遇冷的通缩。
4.提高房贷首付传闻令房地产股集体暴跌
在消息传出后的短短数个交易日内,包括万科在内的若干地产股最大跌幅累计接近20%,地产股也不幸成为近期牛市中的死亡板块。
5.一季度5亿美元外资进入中国楼市 90%以上投到京沪
有分析认为,外资进入与房价波动存在很大的关联性,国家应采取严厉的措施与政策来遏制与打击。
寄希望通过物业税稳定房价的人们将可能大失所望。记者日前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及其附属研究机构获得的消息均表明,由于物业税由“空转”转为“实转”将涉及到诸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所以物业税“空转”试点要转为“实转”目前基本无望。
此前,作为房产持有环节税收的物业税,一直被认为有遏制楼市需求、稳定价格的作用,因此更被外界看做是本轮宏观调控中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明确告诉记者,物业税不可能承担稳定房价的功能,因此,物业税不可能作为近期房地产的调控政策出台。
年内“实转”落空
在经历了去年将近1年的政策调控过后,今年一季度,以北京17.3%的涨幅引领,全国房价似乎走到了新一轮快速上涨的边缘。于是,众多的目光开始投向正在部分城市“空转”的物业税,人们寄希望于这个房地产持有环节的税收能够抑止一定的需求,进而起到稳定房价的目的。
然而,这样的冀望很可能落空。目前所谓的“空转”试点实际上是要改按房屋原值征税为按评估值征税,“空转”试点涉及的内容也仅仅是对房屋评估的技术问题模拟运行。
负责物业税税制研究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位专家告诉记者,目前正在进行的“空转”仅仅是告诉试点地区税收执行部门这个评估办法如何操作,而“实转”则是要导入一些城市的真实数据。
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在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统一安排下,北京、深圳、重庆、南京等6个城市率先开展了物业税“空转”试点工作,为日后的“实转”预热。但由于这种新的按房屋评估值征税的办法涉及到与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以及地方政府的协调配合问题,年内转为“实转”已经基本没有可能。
北京地税局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北京的‘空转’试点实际上只是做一些房源调查和评估办法的科学界定,并未涉及到税率等关键指标。”此前,北京市地税局办公室的人员曾向记者表示,目前地税局方面还没有“专门征收物业税的人员配备设置”。涉及到与其他主管部门系统的协调工作也还尚未展开。
财政部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税基、税率、税赋的调整,以及具体征管模式的运作,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进行磨合。为了了解物业税的具体征管模式,北京市地税局方面甚至还专门派人到加拿大以及中国香港等地进行考察,了解当地物业税(不动产税)的征收工作。
显然,这一切意味着要在北京“实转”的条件尚不具备。这一消息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证实,“物业税在年内还不具备‘实转’的条件,这需要一段时间。”国税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一位研究员对记者说。
技术利益难点
物业税之所以年内难以进入“实转”状态,其难点在于“实转”需要多部门的协调工作,而这恰恰是难点问题所在,在协调难点的背后,利益的纷争也不同程度存在。
“按照评估值征税,基础是房价地价合一进行评估,”上述这位研究员说,“但是房价地价怎么合一进行评估,需要建设部等其他主管部门的协调,这不是我们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工作。”他向记者强调。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外的通行手段,在房价地价合一评估之前,通常先要通过航拍确定不动产的地段、位置,以确定相应的级差。同时,根据级差形成的地租核算出所属位置的税率标准,房产的价格核定也将经过类似的程序。而在我国,房产一直归口建设部管辖,而土地基准地价的测算以及定级职能则由国土资源部系统履行。
除了房价地价合一评估的技术难点外,开征物业税的另一大基础是对相关税费的合并和清理。该研究员告诉记者,这至少将涉及到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归并,以及相关收费的清理。无疑,这将是对各方利益的一次重新分配。
巧合的是,利益重新分配中涉及的最重要两项内容——行政收费和土地出让金,都与地方财政关系甚密。据了解,在现有行政性收费中,除“教育费附加”等少数几个行政事业性收费之外,有相当大的比例来自地方政府。物业税之前所进行的相关税费的清理工作显然将影响到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