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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九月 全国耕地占用税契税收入高增长

2006-10-26 10:27 中国财经报·姚长辉 【 】【打印】【我要纠错

  日前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的全国耕地占用税、契税征管暨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会议传出消息,今年1-9月,全国耕地占用税、契税“两税”收入合计741亿元,预计全年收入将达到千亿元左右。

  “今年契税收入预计将接近900亿元,契税已从一个小税种发展成较大的税种,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增长点。”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董树奎说。

  据了解,“十五”期间,全国耕契“两税”收入由2000年的180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870亿元,年均增长约37%,高于全国税收收入的平均增幅;特别是契税,从2000年的143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730亿元,年均增长39%.

  董树奎认为,耕契“两税”收入的良好态势,与各级农税部门大胆创新,加强征管密不可分。

  首先是改革契税征管方式,推动契税直接征收,从2004年开始,各地积极推进契税的直接征收工作,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和政府政务中心设置征税窗口,变委托代征为直接征收,为征管效率的提高建立了制度保障。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税源相对集中的大中城市,基本实现了契税的直接征收。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共设置契税征收所或直征窗口5037个,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实现直征。

  二是强化部门配合,落实“先税后证”制度。各级农税部门主动与国土、房管等部门配合协作,全面落实“先税后证”制度,逐步建立了包括涉税资料的收集和共享、税源信息的传递和利用、征收契税的程序和环节、计税依据的确定和认可、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等内容的工作联系制度,把契税征管纳入了房地产权属转移办理流程,实现了信息的及时传递和互通共享,达到了掌控税源的目的。

  三是改革审批制度,规范耕契“两税”减免管理。为贯彻国务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精神,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各地据此制定了具体的、适合本地区的耕契“两税”减免税管理办法。新的减免管理办法,取消了对耕契“两税”法定减免的行政审批,明确了减免税管理权限,实行了减免备案制度,严格控制了办理时限,加强了事后监督检查,增加了减免管理的透明度,有效制约了耕契“两税”越权减免及随意减免等违规行为。

  四是依托计算机系统,提升整体征管水平。各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结合耕契“两税”征管业务需求,加大了征管软件的开发应用力度,建立了“以直接征收为基础,以计算机系统为依托,以集中办税场所为标志,先税后证”的征管新模式。浙江、天津、辽宁、福建、湖北等省(市)的一些市(区)、县实现了“两税”征管系统与国土、房管部门的网络对接,可以实时监控税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