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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天然气资源税调整 建议国家也跟进

2006-11-15 8:25 重庆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天然气价格接连攀升,但地方的财政收入并未增加。昨日,市长王鸿举在经协会第21次高层领导座谈会上提出建议,适时调整川渝两地天然气资源税的征收方式。

  王鸿举说,近年来,重庆、四川的天然气价一直在上升,但目前统一按每立方米1分5厘在征收天然气资源税,对地方财政贡献并不大。

  “重庆和四川是天然气富产区,现行的征收方式不太合理。”王鸿举说,建议国家对征收方式进行调整,进行计量收费。新增加的财政收入,可用于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这样一来,市民用气将更有保障。

  据悉,目前新疆已在国内率先试行天然气资源税计量收费改革。改革后,新疆天然气资源税税额的标准,分别从目前的2元/千立方米、4元/千立方米提高到7元/千立方米、9元/千立方米。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提高后,以2004年原油天然气产量来测算,仅是天然气这一块,每年就为新疆增加财政收入0.86亿元。

  除了调整天然气资源税,王鸿举还建议,在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前,西南各省区要注意保留工业企业所得税为15%的优惠政策,因为这一政策是西部省市招商引资的有利“王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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