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户型面临高征税
规定:审定稿中提出,要研究鼓励节能省地型普通住宅建设和消费、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建设和消费的税收政策,引导建立符合国情市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今后,低密度大户型的住宅,很可能面临较高额度的税收政策。
解读:董藩认为,抑制开发商追求低密度大户型的住房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北京人口、资源和土地的一系列压力。
李文杰表示,开发商的终极目的是为了赢利,完全靠开发商来推动绿色住宅不现实。只有政府在税收上给予优惠,才具有可行性。而针对北京目前的资源环境状况,建立小户型住宅是解决房屋供不应求、平抑房价的一个有效手段。为此,应当对大户型住宅进行一定程度的高额税收。但同时他表示,有政策,还应有细则支持。
开发贷款严密监控
规定:新规强调,要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严密监控,加大对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房源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个人 住房贷款的前期调查和贷后监督,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加大对消费和银行业机构的政策引导,防范 房地产信贷风险。
解读:针对加强银行贷款的条款,李文杰表示,这是在旧政策上的一项重申。目前,各银行之间的竞争比较激烈,而房地产贷款一向又被很多银行列为“优质贷款”。因此,在贷款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违规行为,或者不恰当的优惠措施。此次在住宅规划中提出加强监管,说明相关部门已经对房地产在银行领域的违规行为有所重视。
■专家观点
“内循环”操作有难度
专家认为,政策实施还有待细则明确
本报讯昨日,北师大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表示,此次相关部门删除“政府回购”的说法,应该是在经济适用房的运转模式上,还需要一个比较成熟的考虑:相关部门对“内循环”尚没有一个明确概念的界定,而价格如何确定、回购的钱由谁支付等一系列问题还需要解决。
董藩表示,根据法不追溯既往的原则,对经济适用房实行“内循环”模式,应当是对今后新建的项目进行。同时,如果政府希望将市场上的经济适用房进行内部循环,在这过程中,应当按照经济适用房的原有价值和现有价值,对利益进行分割。比如一套经济适用房,原有价格50万元,市民自己掏了30万元;而在政府收回时,假如该套房屋市场价格翻番为100万元,那么,就应该按照相关的升值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应当给市民返回60万元。
中原地产华北区域总经理李文杰则表示,经济适用房实行“内循环”很必要,因为经济适用房属于保障用房,不符合条件的人不能再居住,这很正常。但之前必须弄清楚保障用房保障的群体是谁,经济收入怎么界定,怎么让经济适用房不变味。
■市场反应
经适房交易受“回购说”抑制
本报讯政府此前公布的回购意向,催热10月经济适用房供应上涨。链家、中大恒基等多家公司的数据显示,在经济适用房规划公示后的一个月,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大幅度增加,比上月同期高出3成左右,但成交量上涨幅度不大,挂牌均价也降低了4%左右。
链家地产市场部人士表示,由于许多业主担心回购政策实施将会严重影响其出售收益,从而使部分持有者出现“心理危机”,因此加速上市。而目前经济适用房的前景并不是很明朗,很多相关政策并未出台,因此很多人不敢买,从而抑制了其成交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