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财税改革年度论坛14日在北京举行,来自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和中国各级政府官员将围绕“中国促进减贫的财税改革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题进行讨论。
我国明年全面实施财政分类收支改革
会上,财政部预算司巡视员王卫星透露,去年年底,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提出的财政分类收支改革方案,并决定明年全面实施财政分类收支改革。
财政部目前已经开始按照新的方案进行明年预算的编制工作。
王卫星表示,在这项分类体系改革的设计过程中,财政部遵循了公开透明的原则。新的体系可以清晰地说明各类支出的资金来源、用途以及使用方式,从而为今后强化资金的预算管理提供基础。
王卫星还表示,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对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后,财政部进行了一些试点工作。但目前来看,还不具备全面实施绩效评价的条件,只能逐步推进。
奢侈品消费税调整应稳中求进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在会上称,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奢侈品消费税。这是从今年4月1日起对消费税进行重大调整之后,权威部门针对消费税改革作出的新的表态。
从4月1日起执行的消费税政策调整,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这次改革,体现出很鲜明的特征:一是着眼于解决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问题,对一些负外部效应较大,对环境危害严重的产品课重税,并实现政府在具体产业政策上的引导;二是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功能,对奢侈品课以重税,来间接调节一次收入分配中的不公平。
半年多前进行的消费税改革,对征税项目作了增减。其中一项突出的内容是对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这项内容在消费税调整出台前后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诸如游艇、高尔夫球和高档手表等高档消费品,被贴上了“奢侈品”的标签。而“奢侈品”这个多少含有道德色彩的词汇,直接刺激了当下中国社会的神经细胞。
未来可能对“高档消费行为”征税
消费税是一种选择性商品税。在流转税方面,增值税无疑处于核心地位。大多数商品因为实现了增值,被征收增值税。而其中再被征收一道消费税的,就得选择税基更窄的部分商品。如何“选择”,直接影响着税目的结构和税率的高低。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尚不包括特定高消费行为,也就是所谓“高档消费行为”。例如,娱乐业中的歌舞厅、夜总会、高尔夫球场、桑拿按摩等高利润的经营项目和服务项目,目前还只能靠征收营业税来调节。而在“高档消费行为”中,仅仅针对消费用品而不是“行为”本身另行征收消费税,其调节功能是十分有限的。因此,将一些特定高消费行为纳入到征税范围当中,是未来消费税的改革中可以考虑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