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北京个人转让二手房将征收土地增值税。记者昨日从几家中介公司获悉,自本月14日该政策公布以来,二手房成交量有了较大幅度的上升。
据链家地产统计数据分析,11月15日—22日,二手房成交量比上期(11月7日- 14日)上涨20%,比上月同期上涨31%.
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对于已经达成二手房交易的房产消费者来说,为了避免交易税费的增加,必然出现提前集中过户的现象;而那些已经有成交意向的消费者为了节省成本支出,则可能加速成交。
非普通住宅提前成交
此次政策的出台,对非普通住宅影响较大。据信一天统计显示,自土地增值税落定以来,门店非普通住宅房源登记量平均增长了21.1%,如5年内非普通住宅主要集中的CBD区域、中关村区域、金融街地区、亚运村地区等房源量迅速增长,分别比政策出台之前上涨了16.5%、17.3%、22.8%、24.4%.
链家市场人士认为,虽然说年底本是成交旺季,二手房成交量普遍上涨属正常现象,但是,非普通住宅上涨幅度超过普通住宅,在宏观调控以来还属首次,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非普通住宅基本在征收土地增值税之列,未来交易成本增加促使其“提前”成交。
9成买主不愿税费转嫁
据信一天门店经理介绍,目前出售5年内非普通住宅的房主,均希望中介公司在11月30日前完成出售与过户手续。就信一天位于中关村、亚运村、国贸、望京等5年内非普通住宅聚集区的35家门店对680名涉税房主及740名客户的调查显示,其中7成房主表示将继续销售,但新增土地增值税由买方交纳。而将近9成的客户表示目前无法再接受房主的税费转嫁,5年内非普通住宅交易所涉及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合计已超过房价的8%.
信一天市场部经理罗煜认为,12月1日土地增值税计征之后,房主、客户的交易需求意愿将被再次压抑,同时房价也将因房主税费的转嫁而步入阶梯上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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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小贴士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规范土地和房地产交易秩序,调节土地增值收益而采取的一项税收调节措施。我国于1994年颁布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之后又出台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作为个人所购房产,如果仅作为居住使用,就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只有再转让、经营此房并获得相当标准以上增值收入时,才有必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规定请按照最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