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财政部通过其网站公布了“三险一金”个人所得税通知。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政策已基本明晰。
分析人士解读上述通知时认为,政府或将通过公积金纳税起征点的调整作为配合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一项措施。
“三险一金”免税有幅度
昨日公布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俗称“三险”)的个税征收方向,即: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同时,通知还提到了市民较为关心的住房公积金的征税幅度问题。“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前提下,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三险一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业内人士认为,相对“三险”而言,上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调整较大。以上海为例,目前单位和个人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原本就免税,而通知中并未对免税比例作出具体规定。
虽然,上述政策仍未十分明朗,但相关人士表示,对“三险一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将是国家长期执行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公积金比例是否统调至12%
通知中有关“住房公积金纳税起征点上调至12%”的政策,是否意味着公积金缴存额度就正式提高到12%?
对于业界的这种猜测,相关专家明确表示,两者不能划等号。“这个政策本质上是对公积金制度的一种鼓励,这样做意味着公积金缴存额度即便提高到12%,也可以享受免税优惠。但并不代表公积金缴存额度就正式提升至12%.”
有观点认为,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由各地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与税收政策没有直接关系。根据建设部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5%,不高于12%.
不过,仍有专家预计,住房公积金纳税起征点的上调可能导致部分地区将公积金缴存比例上调至税收底线(12%),“因为,只要缴存比例不超过12%都可享受免税优惠,何不多缴一点呢?”
个税起征点变相提升?
有关因“三险一金”免税政策而变相提升职工每月个税起征点的猜测也不时传来。有观点认为,加上“三险一金”的优惠,我国个税每月费用扣除额度其实已经不止1600元,达到2000元以上。
而在此前的个税起征点听证会上,有关专家就曾提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定在2000元比较合理。据此分析,并不能排除今后个税起征点再次调整的可能性。
买房:鼓励还是控制
由于上述通知并并未明确住房公积金是否包括补充公积金在内。而这直接与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方向有关。
相关人士以上海住房公积金政策为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实行基本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相结合政策,个人和单位所缴基本公积金的免税额度为7%,补充公积金的免税额度在1%至9%之间浮动。这样算来,基本公积金加上补充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的最高免税额分别为16%.
该人士表示,如果通知中所指的住房公积金仅指基本公积金,那就表示国家将7%的免税比例提高至12%,说明政府借此有意鼓励市民买房;而如果住房公积金包括基本和补充公积金,则意味着最高免税比例从16%降至12%,这样一来,政府欲借此控制买房消费的意图跃然纸上。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分院副院长陈晟认为,无论鼓励买房还是控制买房,政府对公积金纳税起征点的调整是对解决住房的有效的金融支持。同样,不管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否上调,政府一直鼓励中低收入人群利用公积金进行自主性和梯度性的住房消费政策方向仍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