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办税服务厅,各式各样的公告栏、办税指南琳琅满目,条件比较好的单位还安装了电子屏幕、触摸屏,您想知道、想了解的政策规定、办税程序等应有尽有……
拨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66”),清脆悦耳的声音会随时为您提供涉税政策咨询、申报纳税、行政效能投诉、涉税举报等八项服务……
打开电脑,税务网站会告诉您最新的税收政策,“税官咨询信箱”会解答您遇到的各类涉税问题;网上办税服务区,为您提供网上办税服务;投诉台、举报箱,投诉举报电话,为您发表意见或建议提供了平台;回音壁,则会定期告诉您事情的办理情况……
这是税务系统推行政务公开的真实写照。税务系统政务公开从税法宣传起步,经历了树文明形象、优化纳税服务、逐步规范、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已走过十多个春秋。1994年,总局把每年4月份确定为税法宣传月,各级税务机关深入社区、工厂、学校、农村集中宣传税法,解答群众遇到涉税疑难问题。1996年,为适应税收征管体制改革需要,总局审时度势开展创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活动,以办税服务厅为主体,公开“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税收政策法规、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稽查工作规范、违法违章处罚标准、税务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监督方式、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等八项内容,得到了中央领导和中央文明办充分肯定。1998年,总局下发《全国税务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要求》,要求各地税务机关统一开展文明办税“八公开”。2000年,总局制定《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的意见》,明确了办税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要求。2005年,总局下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办税公开内容,加快了办税公开工作进程。
2006年,全国税务机关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将其作为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切实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健全办税公开工作机制,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办税公开工作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总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见》,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凡是税务机关办理的相关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都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公开,不但要向社会公开涉税事项,而且还要在内部公开干部任免、财务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等事项,并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办税公开的实施意见》和《政务公开办法和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
一份份文件,一项项制度,一个个会议,如一股强劲的冲击波,影响和改变着税务人员执法服务理念和行为习惯,使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更加系统全面,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制度更加健全。
围绕纳税人最关心的事项公开
各级税务机关从纳税人最关心、反映最强烈和最容易滋生权力“寻租”行为的重点环节入手,将政务公开贯穿于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不断丰富和拓展办税公开的内容。
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纳税人关注的焦点。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开,方便纳税人了解和掌握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涉及重大税收政策及事项的调整,提前征询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并通过公开渠道告知,积极推进税收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
为方便纳税人办税,结合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在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领购、纳税申报、征收缴纳、抵免退税、税务咨询、涉税事项审批等方面,公开税收管理服务的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承诺、办税程序、办税时限、岗位职责等内容。一些税务机关提出“四个第一”的服务理念:纳税人的呼声是第一信号、纳税人的需要是第一选择、纳税人的利益是第一考虑、纳税人的满意是第一标准:“五零”的工作目标:服务零距离、流程零障碍、培训零收费、办税零差错、工作零投诉:“六不”的服务规范:不让事情在我这里延误、不让批件在我这里中断、不让差错在我手中出现、不让前来办税的同志在我这里遭受冷落、不让税务干部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不让违纪违法行为在我身上发生。
针对税收执法容易引发征纳矛盾的情况,公开税收执法的主体、权限、程序、依据、结果和救济途径,公开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处罚、税收强制执行等规定,规范执法行为。
为保证纳税人的参与权,全面公开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程序和标准、“双定户”税额核定、税收减免审批、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收法律救济、税务机关收费项目和标准、代征代扣单位名称和范围、税务机关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姓名、岗位、职责等,密切了征纳关系,提高了全社会的纳税意识。
为满足纳税人更高层次的公开需求,各地税务机关将公开范围扩大到税收执法过程,实时反映税收执法的动态信息,运用电子触摸屏等信息手段把税收征管综合软件记录的数据实时进行公开,动态反映税收执法过程,使纳税人随时了解办理的岗位、时限等相关情况,进一步拓展了公开的深度,税收执法更加透明。
为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全面公开了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关于国家公务人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并设立纳税人举报电话、网站网址、举报信箱等。定期发放《纳税人满意度问卷》,评估工作质量。有的还在办税服务厅安装纳税人满意度“评价器”,让纳税人当场进行评判。
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开形式
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创新公开形式,坚持“便利、实用、快捷、高效”的原则,着力发挥办税服务厅、“12366”、税务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的作用,增强公开效果,真正做到各项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纳税人沟通更加畅通,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更加规范,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利用办税服务厅开展办税公开。各地税务机关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完善税收征管体制中,坚持以满足纳税人需求和加强税收征管为导向,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规范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推行“一窗式”服务,将原来按专业化设置的窗口整合为综合服务、申报纳税和发票管理等三类窗口,明确窗口规范、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完善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等设施。截止上年底,全国共有办税服务厅20720个,设有专职服务人员123907人,保障了办税公开的有效开展。
利用“12366”开展办税公开。2001年以来,各地税务机关根据总局部署,统一以“12366”作为纳税服务电话号码,建立了人工与自动语音方式相结合,涵盖纳税咨询、办税指南、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服务功能的语音服务中心,并为纳税人提供鉴别发票真伪、催报催缴、主动提醒等个性化服务。截止上年底,全国共有38个省级税务机关全面开通了“12366”,其中国税22个、地税16个。此外,还有一些省、区税务局在部分市、县(区)开通了“12366”。通过“12366”,全国税务机关累计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6400万人次,其中上年度受话量2100万人次,增长较快。“12366”已成为系统内外的“信息库”、“智囊团”。
利用税务网站开展办税公开。各地税务机关积极加强和规范网站建设与管理,健全和完善税法公告、纳税咨询、宣传辅导、申报纳税等服务内容,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截止上年底,全国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网站累计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6.54亿人次,其中上年度点击量2.64亿人次。
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开展办税公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以及政务公开栏、税法公告、座谈会、宣传册、培训班等形式在办税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公开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关心的涉税事项。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各级税务机关坚持办税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决策程序科学民主、运行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监督有法可依的长效机制,使办税公开成为税收征收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必经程序,保证行政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良性循环中。围绕税务机关直接面向纳税人提供服务的环节,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统一职责、统一程序、统一标准、统一主要内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监督保障措施,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完善各项纳税服务制度,大力推行办税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等制度。坚持“一站式服务”、“一窗式”服务、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提高办税公开的效率。
积极推行多元化的办税公开服务方式,保障纳税人的不同需求。认真开展纳税服务志愿者行动,对需要纳税服务援助的老年人员、残疾人员、下岗人员以及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纳税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税收援助,坚持主动上门,为其解决办税困难。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设置、规范和公开涉税审批制度。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加强事后检查与监督。简化办税环节,减少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有效解决涉税信息多头采集和纳税人“多头找、多头跑”等问题,减轻了纳税人负担。
健全组织机构,各级税务机关普遍成立由办公室、法规、征管、财务、人事、巡视办、监察、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了分工协作机制,一方面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具体事项的公开,另一方面协助并督促其他部门搞好政务工作,从而形成完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严格公开程序,每项政务公开事项都按照公开主体提出意见、公开领导小组审查、组织公开、公开对象评议、收集意见和建议、组织整改、整改结果反馈、归档备案等步骤实施公开,变静态单向公开为动态互动双向公开,既杜绝了公开工作的随意性,又方便了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或建议改进工作,提高了公开实效。
认真落实公开责任,按照“一岗两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政务公开目标和职责分工。积极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明察暗访活动,采取定期发放信函、问卷,召开纳税人座谈会,走访纳税人,设立“12366”、税务网站,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纳税人需求,广泛听取有关办税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评议考核,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过错追究。完善了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考核和领导干部个人业绩考核挂钩,与单位争优创优挂钩,使政务公开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分耕耘,一份收获。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有效提升了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营造了和谐双赢的良好税收环境,促进了税收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全国税收收入2005年共完成30866亿元,同比增收5148亿元,增长20%;2006年1-10月份完成32089亿元,同比增收5859亿元,增长22.3%.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以下税务机关共有339个单位喜获“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约占受表彰单位总数的十分之一。近年来在各地党委、政府组织的行风政风评议中,税务机关的社会满意率均名列前茅,许多税务机关被评为“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