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快报统计,2005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首次突破2000亿元大关,共完成2093.91亿元,比上年增长20.5%,增收356.86亿元。
据统计,2005年,全国地税系统共征收个人所得税1728.94亿元,同比增长22.8%,增收320.85亿元。全国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共完成356.61亿元,同比增长11.2%,增收35.85亿元。
2005年,个人所得税收入额列前10名的地区为广东283.87亿元(含深圳90.32亿元),上海257.87亿元,北京191.83亿元,浙江143.65亿元(含宁波34.64亿元),江苏136.72亿元,山东73.65亿元(含青岛17.09亿元),辽宁62.61亿元(含大连16.86亿元),福建58.95亿元(含厦门15.16亿元),河北50.89亿元,四川40.31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幅前10名的地区为:内蒙古42.5%,山西40.8%,河北35.9%,陕西34.6%,青岛30.5%,四川29.8%,新疆28.8%,江苏27.9%,湖北27.8%,贵州27.7%.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的分析显示,2005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个人所得税全年各月收入增幅相对均衡,除2月份因政策性因素略有影响外,其他各月均相对平稳。二是中西部地区部分能源大省收入增幅高,东部重点税源地区收入绝对值和增量仍排在前列,对税收贡献率较高,带动了个人所得税收入整体增长。地税局个人所得税收入额前10名地区的收入为1300.35亿元,占地税局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比重达75.21%,增收额占地税局个人所得税累计增收额的比重达73.82%.三是国税局征收的利息税收入呈总体增长,但各地增幅不平衡。
据分析,2005年个人所得税实现2000亿元的突破,首先得益于经济的快速增长。200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9%,经济运行稳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持续增加,平均工资继续快速增长。据统计,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比上年增长9.6%.居民收入的增长使税源充实,保证了个人所得税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其次,2005年,部分行业企业效益提高,工资、奖金等发放数额较上年有较大提高,从而带动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长。去年,由于国内固定资产投资不断加大,石油、煤炭和原材料市场需求扩大和价格上升,一些能源生产和资源型地区的企业效益持续攀升,发放工资、奖金和分红、派息增加,进而拉动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大幅度增加。如河北、山西、青海、宁夏和西藏等地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增幅较大,尤其是河北省、山东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量更为明显,均突破10亿元,使2005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量过10亿元的地区增加至9个。
个人所得税收入迈上2000亿元台阶,离不开各地税务机关的努力。2005年,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落实“四一三”工作思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分类管理,促进了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2005年,各地继续做好重点纳税人建档工作,目前已对770万纳税人建立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一些地方税务机关通过与工商管理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如内蒙古、贵州、江西、湖南、广东等地采取定期核对户数,合理调整纳税定额,有效地防止了税款流失;深圳市清理无照经营,防止漏征漏管,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同比增长161%,促进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长。
另外,政策性因素和一次性因素对个人所得税收入也有一定影响。由于一次性奖金政策调整,一些企业将季度奖、半年奖等并入年终一次性发放,影响了相关月份收入,尤以2005年2月份收入下降最为明显。2005年6月13日起对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一些上市公司较集中的地区收入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2005年一些地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规范工资发放制度,使工薪所得项目收入增加。各地以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为突破口,有效打击了各种涉税违法行为,也保证了收入的增加。如2005年1月~10月,山东省地税局通过开展对高收入行业的专项检查,查补入库税款1.37亿元,比上年增长1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