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发布信息,2005年全省契税收入38.9亿元,比上年增加15.6亿元,增长66.8%%.省地税表示,目前契税收入已经成为地方税收的主要增长点。为此,全省各级房产、土地管理部门从去年开始执行先交纳契税后办理产权手续的“先税后证”制度,由征收机关直接征收。
目前,辽宁房产契税收入额已列居地方各税收入的第五位,增长幅度列居地方各税的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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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契税从1997年7月7日重新颁布实行。
按照规定,目前辽宁省对于市民购买的普通住房征收1.5%%的契税,而非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