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旭人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大力推进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2月12日,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05年工作,按照党中央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研究部署2006年工作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讲话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章,推进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谢旭人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正确认识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到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各方面工作之中,努力促进税务系统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推动税收事业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谢旭人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学习党章的基础上,兴起学习贯彻党章的新高潮,教育党员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他要求税务系统的广大党员学习、掌握党章的精神实质,按照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使党章的要求转变为自觉的行动,在税收事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谢旭人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要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总局《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一是推进税务文化建设,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到基层、入家庭活动,使全体干部明确价值取向,提高精神境界,增强综合素质,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是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一方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征管和内部管理改革。建立更加公平、科学、法制化的税制体系,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税收环境,也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提供有利条件。完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防止少数税务干部和不法分子利用税收政策漏洞偷骗国家税款。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健全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效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深化内部管理改革,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管理高效、服务优良、公正廉洁的税务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审批项目,防止利用行政审批权谋取私利。推进税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加强财务管理,深化财务管理改革。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切实做到“阳光采购”。另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制度规定。继续执行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严格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的行为。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强化勤俭节约意识。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广大税务干部要认真执行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不断规范从政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关键是落实好税收执法责任制;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关键是落实好各项监督制约制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促使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加强外部监督,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加强与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
四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严肃查处税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行为,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案件。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发生的案件,要深入剖析原因,及时通报,使广大税务干部吸取教训,受到教育。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办案综合效能,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谢旭人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第一,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严格责任考核追究,依据责任范围、内容和追究权限,对工作不负责、任务不落实的失职行为以及发生重大问题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和领导要严肃追究责任。第二,要不断加大巡视工作力度。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巡视的重点,加强监督,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出现大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巡视工作办公室同有关部门的联系制度,实现巡视监督与信访监督的相互结合、巡视情况与干部考察情况的相互沟通、巡视成果与廉政档案的综合利用。第三,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进一步解决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持与时俱进,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
中纪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长贺邦靖对2006年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她说,2006年税务系统要抓好六方面重点工作:一是维护纪律,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坚持“三个贯穿于”工作方针,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的制定、税收征管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两权”运行的全过程之中。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背科学发展观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二是稳步推进,继续构建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税收工作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确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标准以及责任单位和人员,列出时间进度表,认真抓好落实。抓好监督机制的落实,总局党组将下发《关于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各级税务机关要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建立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形成整体合力;加强惩治和预警机制制度建设,争取年底以前形成《实施意见》提出的“六个机制”的基本制度。三是严格管理,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继续深入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和各种代金券、“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与赌博等五个突出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多占福利分房、参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问题,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纠正任何形式的公款旅游行为;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及实物等行为,保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深入推进巡视检查工作,今年要继续落实三年巡视一遍的总体安排,完成好剩余三分之一领导班子的巡视工作。四是纠建并举,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继续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重点纠正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参与税务代理中介业务、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乱摊派、乱收费、报销有关费用(私车修理、燃油费用等)、推销商品等不正之风,今年要加强换发税务登记证收费和税务制服制作发放的监督管理。五是严格执纪,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及利用职权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属非法谋取利益的案件;查处税务干部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服装制作、票证印制、税控器具采购推广等方面以权谋私、接受商业贿赂的行为;查处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失职渎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案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的专项工作。六是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进一步加强“两权”监督制约。按照“规范用权、公开示权、合理分权、科技控权、追究制权”的工作思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深化各项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权力监督。在税收执法权方面,要继续抓好对“征、管、查”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具体要对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的发售及管理、减免税审批、出口退税审批、税款入库、税务稽查处罚等环节强化监督。在行政管理权方面,要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财务制度改革,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的监督,具体要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经费审批使用、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环节强化监督,防止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问题的发生。
据悉,2005年,全国税务系统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努力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途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构建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稳步推进。各级税务机关把学习中央《实施纲要》和总局《实施意见》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培训的必学内容,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并认真组织落实,把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细化分解,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责任,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与此同时,建立完善制度,在全面梳理现有制度的同时,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监督机制建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全国税务系统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339个,占全国两项评比总数的11.2%;有292个地级、1942个县级税务局在地方行风测评中位于前三名。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得到查处。2005年,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和国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788件,国税系统立案435件,给予党政纪处理677人,涉及厅局级干部5人,处级30人。“两权”监督制约工作进一步加强。2005年各级税务纪检监察部门围绕“两权”运行情况,共开展执法监察8848项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76万元。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以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为龙头,各级干部培训班按规定落实了廉政教育大纲和课时;开展了警示教育,及时剖析通报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了“唱响反腐倡廉歌曲,促进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了反腐倡廉工作良好氛围。
会议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主持。总局领导崔俊慧、许善达、王力、宋兰、董树奎和总局各司(局)负责人、总局特邀监察员代表出席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和中央有关单位负责人、新闻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各省级及部分地(市)、县级国税局、地税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收听收看了总局领导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