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二手商品房也在《二手房交税新规》规范之内,但所交契税需要单列,正式规定将于3月份出台。
新规规定,对于二手房交易涉及税收的计税价格,如果合同成交价格低于市建委发布的《北京市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手册》中确定的指导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均以指导价格作为核定的基数征收税款。对于二手商品房,将按照《北京市二手商品住房交易价格手册》中确定的指导价格作为核定的基数征收税款,具体的指导价格尚在争议阶段,没有最终确定。
中大恒基市场研究部专业人士表示,交税新规将二手商品房单列出来意义重大。2005年1-12月份,北京全市二手商品住宅买卖价格为4608元/平方米,而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买卖价格为4157元/平方米。二手商品房价格与公房价格相差很大,特别是局部区域市场,二者之间的差值更为明显。因此,有必要制定单一的二手商品房最低计税价格。
专业人士认为,新规通过完善二手房交易的最低计税价格,对目前市场上的买卖双方虚报二手房交易价格、差价私下补齐的常见逃税行为进行限制,从而规范二手房交易的正常价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