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行业被列为此次专项检查的指导性检查项目
从2月初到10月底,全国税务系统将开展一次税收专项检查。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业、服务业娱乐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高收入行业及个人的个人所得税七个行业被列为此次专项检查的指导性检查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为此次税收专项检查下发了通知。通知说,各省级税务机关可根据本地区产业重点及企业分布情况,从重点行业中选择2项~3项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其中指导性检查项目所涉及的外商投资企业为重点项目。在此前提下,各省级税务机关可安排其他专项检查项目,并选择一个地市或区县,对其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涉税问题较多的个别行业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整治。
据了解,2006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将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依法严厉查处所检查行业和地区存在的税收违法问题,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发现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提出强化征管和堵塞漏洞的有效措施,建立“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良性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