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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提案:排污费改“环保税”

2006-3-4 0:0  【 】【打印】【我要纠错

  企业污染环境要收费,市民污染环境也要付出代价;建议将各地对排污企业征收的排污费统一改为环保税,并增加对家庭个人排污费用的收取,由法律保证各项污染费用的收取,促进我国污染的治理及环保事业发展。

  3日,政协委员、原上海市审计局副局长郑健龄向大会提交提案称,长期以来,国家为控制高污染企业的污染物排放,主要利用排污费加以控制,但目前收污染费的范围很窄,主要针对生产环节,针对生活环节的较少。其实不只生产领域,产品流通、销售、消费领域都应该收费,“应该是谁使用资源,谁污染谁付费”。

  由于收费存在随意性,郑健龄建议,应该通过国家法定税方式,统一征收环保税。郑委员称,环保税收取后,纳入财政统一的专户,专款专用,国家再将这笔钱统一拨付用于治污等环保相关事业,如此也严格了资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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