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本是商业流通流域里商家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坑蒙、欺骗消费者需要打击的不法行为。但据媒体披露:现在这种作假行为,也在看起来不太可能作假的税务登记上出现了。税务登记是税法规定纳税人的身份证明, 是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重要证件,也是纳税人接受监督,体现诚信,向客户展现“身份”的重要凭证。
那么,如此重要的法律凭证,不法分子是怎样作假的呢?在税务登记上作假的方式可谓五花八门。具体有:
自然消失。纳税人由于经营营情况不好,存在欠税等行为。或是有偷逃税行为,在税务机关准备查处时,突然关门,不辞而别,自然蒸发。
转让登记。有的经营户在城市折迁,经营不善时。不是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而是自作主张,或是择地开业,用老税务登记重新经营。更有甚者,将税务登记转让给他人用于经营。
假注销,真逃税。有的纳税人在经营很好的情况下,突然办理注销登记。再通过重新登记,变更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等手段,成立新的企业。这样作的目的有,改变了征纳关系。税法规定,新成立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征收。由于国地税信息不能共享,致使一些企业逃避了税务部门的监管。有的纳税人虽然注销了税务登记,但银行账户却没有注销,并依然使用。这些假注销的企业把经营地址转移到外地,利用这些账户搞不法经营,偷逃税款。
税收是国家的血脉,血脉不畅,则国运难盛。如何根治税收登记领域里的造假行为?笔者以为,首先,要加强税法宣传。税收征管法及其细则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要让造假者意识到造假是得不偿失的。其次,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税收管理员对辖区内的经营户要做到动态管理。严格税务登记注销制度,对异常注销的税务登记要加强稽查。另外,加强税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使国税、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信息能共享共用。从根本上堵塞税务登记的造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