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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并轨不仅为公平竞争

2006-3-13 0:0 解放日报·蒋娅娅  【 】【打印】【我要纠错

  两会期间,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话题是一大关注焦点。

  按照我国现有税收制度,内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是33%,而外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只有15%,再加上种种优惠政策带来的税收减免,外资企业实际税率基本上在11%左右。

  不可否认,在市场开放初期,这种内外有别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吸引外商投资发挥了积极作用。外资的进入,带来了我们经济发展急需的资金、技术,以及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助推作用不容忽视。但这样的内外有别,等于人为营造了一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使得竞争力本来就相对较弱且历史负担又相对较重的内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劣势地位更加明显。也正因为如此,有关“两税并轨”的呼声一直不断。

  笔者认为,“两税并轨”已不仅是公平竞争的需要,更是市场的实际诉求。从总体来看,我国目前已经走出“资金短缺”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外资,似乎也不能再抱以“来者不拒”态度,而应该从“引资”走向“选资”。从目前外商投资的产业选择来看,仅有30%左右的外资是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绝大部分都是投向一般制造业,包括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这未尝不是我们长期以来对招商引资特别是引进外资过于依赖的结果。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我们还只能依靠较低的政策门槛来吸引外资,那么经过20多年发展,我们已经完全具备在更高层次上吸收利用外资的能力,这也是着力构建创新型国家进程中所必须走的一条道路。

  更何况,在“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市场国内化”的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下,外资对国家或地区的选择,更重要的是看市场潜力是否巨大、规章制度是否透明、服务环境是否良好,而不仅仅是看政策有多么大的优惠。如今,我国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也越来越高,包括证券市场B股投资、QFII直接投资A股以及刚刚放开的外资战略持股等,外资进入渠道更多了。随着越来越多境内优质企业到海外上市,外资坐在“家门口”来实现对中国企业的投资也已成为现实。这样的投资热情足以证明外资对中国市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所以,我们现在可以不再以牺牲公平为代价,从单纯引资走向主动选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也到了该并轨的时候了。笔者已经注意到,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态度已经明确,要加快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广大内资企业也衷心地希望,这一步能早点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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